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水利中心”)是北京市水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局级。市水利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8个分支机构和6个所属机构。其中: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建设与运行管理处、规划科技处、组织人事处、纪检审计处;分支机构包括北京市十三陵水库管理处、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清河管理处、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环线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所属机构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括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市水利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属水利工程单位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行业标准,参与有关规划和标准的研定工作。
2.执行水资源配置和洪水调度实施具体工作。
3.负责市管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作。
4.负责市级水源地保护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市管河道水生态与水环境维护保护工作。
6.负责市管水利工程的资产管理、使用工作。
7.完成北京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63116.33万元,比上年增加32460.25万元,增长7.5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1251.89万元,比上年减少111272.68万元,下降28.35%。
1.财政拨款收入280878.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936.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2.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373.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3%。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1098.22万元,比上年增加176088.78万元,增长74.93%,其中:基本支出102461.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92%;项目支出308636.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5711.12万元,比上年增加35532.36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的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929.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04.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34.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7%;卫生健康支出6164.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2%;城乡社区支出2925.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2%;农林水支出171038.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24%;交通运输支出2053.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8508.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3.84万元,2024年度决算20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1%。
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3.84万元,2024年度决算20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836.44万元,2024年度决算1403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836.44万元,2024年度决算1403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社保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128.26万元,2024年度决算616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128.26万元,2024年度决算616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医保费用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741.11万元,2024年度决算292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2%。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74.21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主要原因: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温榆河生态治理工程、清河下段生态治理工程、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项目余款结转下年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66.90万元,2024年度决算84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基本持平。
5、“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75126.6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103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其中: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75126.6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103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基本持平。
6、“交通运输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605.16万元,2024年度决算205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7%。其中:
“其他交通运输”(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05.16万元,2024年度决算205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7%。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结转下年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6969.96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50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8%。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6969.96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50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8%。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追加项目资金用于23·7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6.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7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66.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9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0.00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0.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追加基建项目资金。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66.45万元。其中:
“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66.4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追加项目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2461.3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20.1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74.76万元减少54.6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5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6.81万元减少6.3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及相关业务单位公务活动。公务接待12批次,公务接待13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619.6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667.95万元减少48.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180.2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购置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439.3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维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8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5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92.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064.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50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6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0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共有车辆28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9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