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2023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12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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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为北京市水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主要职责是:

  管辖范围包括团城湖调节池工程、密云水库调蓄工程、东水西调工程、团九二期工程。管理处任务职责为负责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安全监测、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资源调度实施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资源保护、水质监测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维护和林草绿地管护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旱灾害和应急工作;承担南水北调团城湖明渠纪念广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工作;承担管辖空间内水务事务公共服务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规划计划科、工程管理科、调度运行科、应急与安全管理科、科技科、团城湖管理所、海淀管理所、怀柔管理所、密云管理所、石景山管理所、运维管理所、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37人,实有人数12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2648.64万元,比上年减少3478.95万元,下降13.3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163.19万元,比上年减少5431.51万元,下降23.02%。

  1.财政拨款收入18163.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63.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601.35万元,比上年增加1054.18万元,增长4.89%,其中:基本支出4553.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15%;项目支出18047.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48.64万元,比上年减少3470.99万元,下降13.29%。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结转项目资金于2023年度支付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0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0.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7%;农林水支出22056.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0.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0万元,下降17.2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0.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0万元,下降17.28%。主要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34.7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0.37万元,下降11.63%。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56.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6.91万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78.2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46万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056.0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262.28万元,增长11.43%。其中:

  “水利”(款)2023年度决算22056.0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262.28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为2023年下半年新增团九二期工程运行管理任务,相应增加运行维护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53.7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7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95万元减少0.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19万元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76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76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76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76万元持平。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8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18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2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43.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0.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共有车辆7台,共计281.1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台(套),共计1708.45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