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12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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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杜颖,管理级次省级,单位性质为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二级,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水务局,共设9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包括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雨水管理科、管网监管科、城镇厂站监管科、农村厂站监管科、公共服务科。

中心职责:1.承担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编制的辅助性工作。2.承担公共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再生水扩大利用等事务性工作。3.承担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水生态区域补偿金核算等事务性工作。4.承担排水许可审批的事务性工作、水影响评价审查工作中排水意见的督办和初审工作、对建设单位排水设施建设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务性工作。5.承担中心城区地热井、地矿井污水处理费收缴和全市污水处理费统计分析工作。6.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60人,实有人数4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306.80万元,比上年减少2180.49万元,下降39.7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74.01万元,比上年减少2095.99万元,下降40.54%。

1.财政拨款收入3056.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6.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7.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8%。 

图1:收入决算

图片1.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86.2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9.60万元,下降42.97%,其中:基本支出1343.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99%;项目支出1642.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2.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63.93万元,比上年减少1951.49万元,下降38.91%。主要原因:调整了部分工作任务,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9.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9%;农林水支出2627.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1.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9.47%。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1.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9.47%。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管控培训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120.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6.71万元,下降18.1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120.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6.71万元,下降18.11%。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等原因使实际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2023年度决算2627.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81.64万元,下降18.12%。其中:

“水利”2023年度决算2627.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81.64万元,下降18.12%。主要原因:由于调整了部分工作任务和人员变动等原因使经费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18.3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72万元减少0.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28万元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44万元减少0.6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44万元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9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0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5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6.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3.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3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台,共计17.0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