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12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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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郭军,管理级次省级,单位性质为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二级,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水务局,内设9个科室,包括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发展科、智慧供水科、农村供水监督科、自建设施供水监督科、供水服务科、城镇供水监督科。

中心职责:1、承担城乡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的事务性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2、承担城乡供水法规、政策、标准、规程规范拟订的事务性工作。3、承担供水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技术支撑工作。4、承担供水单位供水计量监管的事务性工作。5、承担监督城市公共供水单位供水水质、水量和供水厂、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服务质量的事务性工作。6、承担监督市级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水量和供水 设施安全运行的具体工作,指导区级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水量和供水设施安全运行的事务性工作; 承担指导农村安全 饮水事务性工作。7、承担市级智慧供水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供水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承担供水技术研究、技术交流、新技术推广等工作。8、承担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事务性工作。9、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60人,实有人数4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683.28万元,比上年减少1046.81万元,下降28.0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13.16万元,比上年减少839.10万元,下降24.31%。

1.财政拨款收入2613.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3.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图片1.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37.87万元,比上年减少1090.00万元,下降29.24%,其中:基本支出1544.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55%;项目支出1093.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2.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13.16万元,比上年减少1114.99万元,下降29.91%。主要原因:根据预算安排,本年项目内容与上年不同,其中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级项目---供水设施承载体普查和北京市自来水集团2016-2020年亏损清算为当年追加的一次性临时项目,非延续性项目,2023年不再申报。北京市应急水源地抗旱水源项目为2008年基建项目,2022年完成了收尾工作,2023年不再申报。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站管理属于有相关要求的行业自律行为,所以23年不再申报该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6%;农林水支出2430.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4.9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4.9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多采用线上培训方式进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6.23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1.40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76.23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1.40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一人离世。

3、“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30.2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0.65万元,增加1.28%。其中:

“水利”(款)2023年度决算2430.2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0.65万元,增加1.28%。主要原因:人员数量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44.6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等。(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17万元,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6.17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6.17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3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1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9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4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0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0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共有车辆3台,共计83.5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347.03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