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2023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12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是北京市水务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经费保障方式为财政补助。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通知,京编委发[2022]99号,设立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内设22个科室,分别为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纪检监督科、离退休服务科、规划计划科、工程管理科、调度运行科、水环境科、应急与安全管理科、科技科、公共服务中心、科技推广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温榆河管理所、宋庄管理所、北关管理所、镜河管理所、通惠河管理所、榆林庄管理所、杨洼管理所。

基本职责是:负责直接管理段河湖及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安全监测、运行维护等管护工作;承担区级管理段河湖及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洪水、水资源调度实施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资源保护、水文及水质监测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维护和林草绿地管护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入河排水口巡查、监督工作;参与流域内相关省市的市区水事协调工作;负责管辖空间内水务事务公共服务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02人,实有人数25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2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662.69万元,增长2.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250.71万元,比上年增加1069.35万元,增长5.57%。

1.财政拨款收入20093.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46.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7.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6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157.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8%。

图1:收入决算

图片1.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161.50万元,比上年增加567.31万元,增长2.75%,其中:基本支出9342.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15%;项目支出11819.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2.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35.07万元,比上年减少339.50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在职非统发人员减少,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9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0.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2%;卫生健康支出620.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5%;农林水支出17113.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6.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40.3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92.69万元,下降6.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340.3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92.69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在职非统发人员减少,减少相应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20.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1.74万元,下降4.8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620.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1.74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在职非统发人员减少,减少相应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113.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65.30万元,增长5.98%。其中:

“水利”(款)2023年度决算17113.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65.30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追加日常维修养护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147.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47.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47.04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147.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47.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追加以前年度项目尾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313.7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6.9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9.41万元减少2.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86.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9.41万元减少2.4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35.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5.96万元增加0.00万元。2023年度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0.9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3.45万元减少2.47万元,主要原因:已达强制报废期限车辆未运行。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6.9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2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77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6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4.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47.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37.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11.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7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2台,共计35.96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22台,共计507.7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0台(套),共计2353.11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