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水务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资产中心”)为北京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照《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30号)单位主要职责为:
1.承担本市水务资产和水流资产管理有关制度的研究、起草和具体监督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市级水务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本市水流资产登记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4.承担市水务局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
5.承担局系统财政预决算、财政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本市外调水的资金支付工作。
7.承担局系统非税收入的汇总和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8.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资产中心内设4个科室:综合办公室、财务科、水务资产科、水流资产科。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资产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数19人;退休人员4人;无其他聘用人员。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509,435.3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54,153.79万元增加255,281.51万元,增加100.44%,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增加购买排水集团再生水项目。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504,664.4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4,664.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 0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
5.事业收入 0 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
9.其他收入 0 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4,770.90 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4,770.9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509,435.3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54,153.79万元增加255,281.51万元,增长100.44%。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购买排水集团再生水项目,金额250,901.00万元。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758.0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15%,比2023年951.92万元减少193.83万元,减少20.3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08,677.21万元,比2023年253,201.87万元增加255,475.34万元,增加100.90%。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资产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资产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03,906.31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资产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水务资产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