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成立于1990年6月14日,编办批准文号京编办〔1990〕第023号。2015年8月17日京编办事〔2015〕81号更名为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2021年京编委〔2021〕130号同意整合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站,重新组建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1.承担市属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承担市属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3.承担本市水务安全管理辅助性工作。
4.承担水利工程有关质量安全监督的制度、标准、规范、规程起草、修订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本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考核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本市水利工程绿色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等事务性工作。
7.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辅助性工作。
8.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工作。
9.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下设10个科室,分别为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科、水源管线工程质量监督科、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科、安全风险防控监督科、行业管理科、技术管理科、工程环境保护科。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2人,实有人数45人;其他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2759.6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008.04万元减少248.42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项目-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生态一巡三查管理系统项目已进入尾声,资金需求较往年大幅下降。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759.6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9.6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759.6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008.04万元减少248.42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项目-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生态一巡三查管理系统项目已进入尾声,资金需求较往年大幅下降。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791.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4.92%,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517.16万元增加274.25万元,增长18.08%。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68.2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490.88万元减少522.67万元,下降35.06%。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0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0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0万元减少1.1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7.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7.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3.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8万元,其他支出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9.77万元减少2.7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6.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5.4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5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68.21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共有车辆3台,共计65.1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