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4-03-14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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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水利中心”)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编委发﹝2022﹞99号)成立,是北京市水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局级。

市水利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属水利工程单位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行业标准,参与有关规划和标准的研定工作。

2.执行水资源配置和洪水调度实施具体工作。

3.负责市管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作。

4.负责市级水源地保护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市管河道水生态与水环境维护保护工作。

6.负责市管水利工程的资产管理、使用工作。

7.完成北京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水利中心包括6个内设机构,8个分支机构及6个所属机构。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建设与运行管理处、规划科技处、组织人事处、纪检审计处。8个分支机构分别为北京市十三陵水库管理处、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清河管理处、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环线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6个所属机构分别为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市水利中心包括7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市水利中心本级、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水利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3170人,实有人数2799人;聘用人员132人。

离退休人员2114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2106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378,302.0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78,302.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水利中心为新组建单位,2023年年初未批复预算。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2,567.0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567.0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3.88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33.88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85,701.16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85,701.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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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378,302.0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78,302.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水利中心为新组建单位,2023年年初未批复预算。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2,586.4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12%,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02,586.42万元,增长100%。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75,281.3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75,281.39万元,增长100%。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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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434.26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水利中心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水利中心本级、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6个预算单位。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74.76万元,2023年年初未批复预算,年初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6.8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6.81万元,主要原因:市水利中心为新组建单位,2023年年初未批复预算,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667.9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182.1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82.19万元,主要原因为市水利中心为新组建单位,2023年年初未批复预算,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485.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32.0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9.8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6.53万元,其他支出57.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485.76万元,主要原因:市水利中心为新组建单位,2023年年初未批复预算,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市水利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00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1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80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891.9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市水利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市水利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5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12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0,186.17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市水利中心共有车辆289台,共计6,920.0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285台(套)、共计48,329.66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共计528.81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市属水务设施水毁修复(与北京市水文总站共同实施)。

政策依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我市“一年基本恢复、三年全面提升、长远高质量发展”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体思路和我市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有关工作安排,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将与北京市水文总站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我市市属水务设施水毁修复项目。

绩效目标:通过对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中损毁的部分市属河道及相关设施进行恢复重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相关水利工程的防洪功能,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保障我市防洪安全。

预算安排:2024年预计安排资金0.4亿元。

实施方案:按计划完成市属水务设施水毁修复工作,包括实施官厅水库水毁修复,大宁调蓄水库泵站、中堤泵站前池清淤,大宁调蓄水库西堤生态护坡、挡墙基础及林区积水渍涝水毁修复,大宁调蓄水库橡胶坝坝袋水毁修复,苇子水水库水毁修复,大宁水库内坡修复,黑水河橡胶坝修复,稻田水库疏挖引导,小清河管道疏通及蓄水池加高,永定河堤防维修等。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