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清河管理处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工程管理科、调度运行科、应急与安全管理科、科技科、公共事务科、后勤服务中心、海淀管理所、朝阳管理所、温榆河公园管理所。
本单位是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北京市清河管理处职责及内设机构的批复》(京水务党[2021]124号),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安全检测、运行维护等管护工作。2.负责管辖范围内洪水、水资源调度实施工作。3.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资源保护、水文及水质监测工作。4.负责管辖范围内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维护和林草绿地管护工作。5.负责管辖范围内巡查管护和入河排水口巡查、监督工作。6.负责管辖范围内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7.参与流域内相关区的水事协调工作。8.承担管辖空间内水务事务公共服务组织协调工作。9.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28人,实有人数11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2895.04万元,比上年增加6864.45万元,增长42.8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822.43万元,比上年增加768.75万元,增长5.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90.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31.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0%。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233.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417.73万元,增长118.18%,其中:基本支出4758.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74%;项目支出14474.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33.68万元,比上年增加6943.38万元,增长44.25%。主要原因:基本建设项目清河下段生态治理工程进入主体施工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2.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0132.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2022年度决算10132.0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39.07万元,下降5.93%。其中:
“林业和草原”2022年度决算148.0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99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平原造林工程林木养护费”项目采购形成的结余。
“水利”2022年度决算9984.0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30.09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单位实际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及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年中退回部分人员及公用经费;二是“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北京温榆河公园智慧一体化综合实施建设项目”等项目评审审减及采购形成的资金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8839.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2年度决算8839.7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10万元,增长0.42%。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2年度决算8839.7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10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我单位“清河下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为多年连续性基本建设项目,该项目上年结转资金本年继续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758.3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57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05万元减少1.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48万元减少1.4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核减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12.5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2.58万元减少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12.5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2.58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采购零星结余。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5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1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72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0.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0.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9台,163.1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