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30号),《中共北京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职责及内设机构的批复》(京水务党〔2021〕123号),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是隶属于北京市水务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审计科、纪检监督科、离退休服务科、规划计划科、工程管理科、调度运行科、水环境管理科、应急与安全管理科、法制科、科技科、公共事务科、潮河总干渠管理所、西田各庄管理所、北台上管理所、怀柔水库管理所、李家史山管理所、龙山管理所、埝头管理所、温泉管理所、怀柔地下水源工程管理所、工程建设维护中心、科技推广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本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安全监测、运行维护等管护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洪水、水资源调度实施工作;
3.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资源保护、水文及水质监测工作;
4.承担市级怀柔地下水源地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管辖范围内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环境维护工作;
6.负责管辖范围内水源涵养、山林管护工作;
7.负责管辖范围内洪水防御和应急工作;
8.承担管辖空间内水务事务公共服务组织协调工作;
9.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05人,实有人数46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1184.76万元,比上年增加165.24万元,增长0.5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348.14万元,比上年减少1263.97万元,下降4.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96.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1.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968.59万元,比上年增加2873.48万元,增长10.61%,其中:基本支出16958.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59%;项目支出13009.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09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1.16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为恢复怀柔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供水能力,保障怀柔水库防汛调蓄安全,增加怀柔应急备用水源恢复供水维修工程、怀柔水库溢洪道检修闸门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等特定目标类项目,导致项目投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77.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5.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0%;农林水支出27444.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8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7.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5.0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5.67万元,下降50.6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25.0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5.67万元,下降50.6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000.7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14.18万元,下降5.4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2000.7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14.18万元,下降5.4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编制以2021年发放9月份工资时的基本信息为准,故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的人员减少导致该项目决算金额小于年初预算金额。
3、“农林水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7444.4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377.77万元,下降1.36%。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22年度决算187.8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0.54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项目招标结余,及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督查产生的扣款。
“水利”(款)2022年度决算27256.6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377.23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审减、采购结余等。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07.3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9.66万元,下降2.32%。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407.3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9.66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审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920.9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8.99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3.38万元减少14.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108.9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22.38万元减少13.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15.3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7.38万元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施公务用车购置时,计划购置车型已停产,经与市机管局请示协商,改为采购北汽EU7型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低于预算数。2022年度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5.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93.6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5.00万元减少11.3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2.4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6.8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6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73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88.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19.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5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7.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6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47台,1039.9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8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除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和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