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政策解答口径50问

日期:2018-04-10 14:56:00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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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关于适用范围和背景

    1.《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适用于什么范围?建学校、医院、体育馆、博物馆这些公益类的项目可以按照《意见》办理吗?

    【解答】《意见》适用于本市社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主要聚焦民间投资的建设项目,不包括外资、政府投资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对于公益类项目如果是民间投资的民营或私立学校、民营医院,企业或私人投资的体育馆、博物馆等就可以按《意见》办理。如果是用政府财政资金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则不适用。

    2.请问这个好政策出台后,之前的在途项目是按原来的政策办理还是与这个政策衔接?

    【解答】目前,我委正在抓紧主动梳理在途项目,对于符合新政策的项目会主动服务。在途项目原则上适用原政策,如果能和新政策衔接或者说具备适用新政策也可以适用新政策。根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规则,如果建设单位拟按新政策办理在途项目手续的,可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我委将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初审研究,初审意见会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3.这次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中最大的亮点或者说最大的变化是什么?企业能够享受到哪些便利?

    【解答】这次的改革主要针对社会投资的建设项目,最大的变化就是政府有关部门转变了观念和工作方法,通过政府部门搭建“多规合一”统筹协调平台、建立全过程监督和跟踪服务制度,采取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措施,加强主动服务和统筹协调,构建‘全流程覆盖、全周期服务、全要素公开、全方位监管’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新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简单的说,就是以前是行政机关被动受理现在是主动服务,以前是“等人上门”报批,现在是各部门“协同服务”,有利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调动企业投资热情,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4.这次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精简环节、压缩时限的力度非常大,那么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保证项目审批规范运行、在促进发展的同时保证建设质量?

    【解答】要保证审批工作规范运行,首先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机制和标准规范,这是改革成功的关键。这次伴随改革措施出台了很多配套文件,如“多规合一”平台运行机制、建设项目分类标准、正负面清单等,都是把行政机关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公开化、透明化,便于社会监督,规范权力的运行。同时,营商环境的优化是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对建设单位要推行承诺制,通过行政机关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建设单位兑现承诺,从而实现由“许可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这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环节。此外,加强对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和监理等行业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也是保证建设质量的重要措施。

    二、关于项目分类管理

    1.哪些属于内部改造项目?

    【解答】内部改造项目是符合正面清单,不增加现状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外轮廓的建设项目。

    2.哪些属于现状改建项目?

    【解答】现状改建项目是符合正面清单,不增加现状建筑面积,但改变建筑外轮廓或用地内建筑布局的建设项目。

    3.哪些属于新建扩建项目?

    【解答】不属于内部改造和现状改建的其他项目,包括建筑规模增加和不符合正面清单的建设项目。

    4.我们企业有一栋写字楼想进行内部改造,所有原来每一层的格局都有变化,可以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吗?

    【解答】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性质正面清单,不增加现状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外轮廓的,可以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

    5.为什么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解答】:通过分类管理实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环节应减尽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对市场的正面引导作用。

    6.我们厂里有一块地,想把现在的库房拆了,盖一栋三层写字楼,可以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如果不可以,应该怎么办?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解答】:首先要看是否符合正面清单,然后再看原来的库房是否是合法建筑。如果库房经过规划审批,改造后的建筑面积又不增加,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我们公司有一块工业出让50年的土地,现在建了二层楼的厂房,想改建为二层办公楼,可以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如果在地块上要新建一栋写字楼怎么按《意见》办理手续?

    【解答】:首先要看是否符合正面清单,然后再看原来的厂房是否是合法建筑。如果厂房经过规划审批,改造后的建筑面积又不增加,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要增加建筑面积,涉及变更土地出让合同的事项,需要正式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我委按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运行规则研究后再予回复。

    8. 什么是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

    【解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的地区位置,对不同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分别采取鼓励和限制的管理方式。

    9. 编制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的目的是什么?

    【解答】: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10. 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解答】: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鼓励疏解非首都功能,鼓励补齐地区配套短板,鼓励完善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加强职住平衡。

    11.社会投资类的新建、扩建项目,签订出让合同以前的手续怎么办理?

    【解答】:在土地市场通过公开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可以直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存量用地的建设单位可以书面向我委提出申请,对于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在“多规合一”平台进行前期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设计方案和各方面的条件,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关于精简审批要件

    1.《意见》规定社会投资的服务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我们公司已经签订出让合同,要建一栋办公楼,请问我们可以自主决定的发包方式有哪些?

    【解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53号)关于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要求, 我市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您可自主决定的发包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直接发包,二是招标发包。

    2.请问不得设置“兜底条款”,哪些属于兜底条款?

    【解答】按照《意见》规定,此次改革取消了申报要件的兜底条款,除对外公示的材料外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额外提交其他材料。如原申报要件中提到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他必要材料”就属于兜底条款。

    3.《意见》规定审批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推送给其他机关时,那这份审批文件还会印发给我们企业吗?

    【解答】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是政府部门依申请作出的行政许可,依法应向建设单位颁发审批文件原件。同时办理部门也将按照《意见》要求向其他行政机关推送。

    4.《意见》规定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反复提交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但是我到XX局,该局工作人员就是说没见到相关部门推送的文件,我该怎么办?

    【解答】按照《意见》规定,未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一律由办理部门向其他行政机关推送,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额外提交其他材料。为此,我们将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改革要求执行到位,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

    1.《意见》规定大力推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电子化,会带来哪些变化,意味着我们企业以后报件都要报电子版吗?

    【解答】市规划国土委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改革目标,依托“互联网+”和空间大数据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利用信息技术压缩审批周期,采用多规合一协同综合会商决策平台,推进数据共享,缩短审批时限。通过不断推动完善电子报件相关实施管理办法,借鉴学习同行兄弟单位电子报件情况,从纸质要件申报逐步推行从设计单位电子出图、建设单位网上电子报件和取件,尽可能方便建设单位。

    2.施工图纸需要报电子的要件吗?

    【解答】施工图纸审查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一项比较重要的环节,施工图纸审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目前正在研究制订施工图纸电子报件的相关技术规定和措施,近期将出台具体的措施,抓紧研发并推广应用基于全市政务云平台的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实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图审单位和建设、人防、消防、档案等相关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并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为全市政务服务及工程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供基础。审图结果也将统一纳入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

    3.施工许可证以后会实现企业自主网上打印吗?

    【解答】施工许可证是北京市住建委的行政审批事项,据了解,市住建委已经开通了网上打印施工许可证的服务事项,目前还处于双轨制试运行期。

    4.以后到市规划国土委办理申请和报件,可以在网上完成吗?还是必须要到现场?

    【解答】我们改革的目标是减少到现场的次数,减轻企业或个人的负担,提高办事的便捷度。随着条件成熟,我们会充分依托“互联网+”和空间大数据支撑,具备网上申请和报件条件的尽量推行网上申报。现阶段,我委正在深化研究有关的实施意见,并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

    5.如果可以网上报件,怎么办理?

    【解答】实现网上报件是一项创新性系统工程,涉及到法律法规、办理流程、技术标准、软件系统等多个环节的调整和优化。目前我们积极推进各项准备工作,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进展动态,我们会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的宣贯。

    五、关于优化完善技术评估环节

    1.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谁来编制?我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对外公开吗?

    【解答】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负责具体工作。目前依法审批的控规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查询,下一步将按街区在网上公开。

    2.取消了能评、环评、交评等六项技术评估,那我们公司办理手续时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我们公司还需要支付什么费用吗?

    【解答】首先需要说明一下,能评等技术评估并不是取消,而是将本来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的各种评估,一部分提前到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阶段,一部分后置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作为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履行承诺的工作内容,从而大幅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另外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按照依法、规范、必要的原则,能减则减,不得设置“兜底条款”。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由办理部门向其他行政机关推送,实现信息共享,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反复提交,因此建设单位在办理具体手续时提供的材料会大幅削减,关于费用问题,原则上不需要支付除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3.具体建设项目涉及节能评估、环评、水评、交评的“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由规划国土委统筹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与前面的“已批复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的,一律不再重复开展上述评估审查工作”是什么关系?

    【解答】各项专业技术评估在规划实施的整个过程中为两个层级进行,一个是在控规编制阶段对街区范围提出宏观的专业评估意见,二是在具体项目实施阶段提出针对单个项目的更加详细的专业评估意见;《意见》中“多规合一”平台统筹协调的是具体项目层面的技术评估审查工作。

    4.具体建设项目涉及节能评估、环评、水评、交评的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由规划国土委统筹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是意味着由规划国土委给各委办局征求意见吗?如果各委办局不回复意见是否还是不能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解答】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我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将统筹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有关工作,具体方式可以由我委给各委办局征求书面意见,并且在征求意见时明确说明对于不回复意见的可以视为无意见,对于回复意见较多且较大的,我委将召开会商会进行会商,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推进项目手续办理。

    5.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由规划国土委统筹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按照规定完成相关审查评价并在项目建设期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这项规定如果各项评价指标结果与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解答】以前的程序是建设项目开工前需要取得各个委办局的各种评价,通过改革在“多规合一”平台请有关部门就各种评价的要求提前进行研究,确保与规划无矛盾后以“法人承诺”的方式做承诺,即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可以利用建设过程阶段的时间再到各个部门取得各种评价指标结果,建设工程核验处负责按照“法人承诺”的内容,监督落实,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在各部门取得的各种评价指标结果与规划许可要求落实有矛盾,由建设工程核验处牵头研究解决。

    这项政策的关键在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府部门由审批向监管转型,由“许可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意见》明确的建设项目将纳入全过程监督范围,市规划国土委搭建平台,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建设单位履行“法人承诺制”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内容,协调解决监督中出现的问题。另外,政府将加强建设单位的信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必须严格履行承诺,对于守信建设单位减少检查频次或免于检查;对于失信建设单位则加大检查强度。

    六、关于构建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

    1.将现有的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等集中交由综合审查机构统一开展专业技术审查。请问这个综合审查机构由谁在指定或确定?

    【解答】综合审查机构将由市规划国土委、市公安局消防局和市民防局共同认定。

    2.将现有的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等集中交由综合审查机构统一开展专业技术审查。请问这个综合审查机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或资质?

    【解答】综合审查机构将在现有市规划国土委认定的审查机构的基础上,根据消防、人防审查要求补充相关专业和资历的审查人员,同时整合精简现有机构,提高综合审查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审查机构的人员组成都是有15年以上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的专业人士组成,同时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需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将现有的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等集中交由综合审查机构统一开展专业技术审查。请问这个综合审查机构具体审查哪些方面?

    【解答】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等方面进行整体安全性审查,同时结合消防、人防及质量安全等具体要求,三部门将共同编制统一的施工图审查标准,明确审查内容,并对社会公布。

    4.请问这个综合审查机构审查完成后出具什么结果?

    【解答】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请问这个综合审查机构的审查结果各部门互认,由谁来组织?还是拿着这个审查结果到各部门就可以直接办理有关手续?

    【解答】审查合格后,综合审查机构将通过北京市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向三部门同时进行备案,并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审查结果各部门均予以认可,不需再办理其他审核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拿着审查合格书就可以到建委办理开工手续。

    七、关于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

    1.联合验收是意味着我们公司就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一个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就行吗?

    【解答】联合验收工作依自愿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完工并具备联合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2.联合验收的办理模式和流程是什么样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办结?

    【解答】联合验收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即依托“北京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平台”系统,实行网上申请受理、网上信息流转、网上资料核验、网上同步办理、网上限时办结、网上效能督查的“六合一”模式。具体办理流程是:材料申报、资料审核、现场验收、出具结论、档案管理等5个环节。联合验收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八、关于简化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

    1.建设项目首次登记是指哪些类型的登记?

    【解答】土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第一次登记。

    2.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后,进行建设项目首次登记哪些材料可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

    【解答】改革后,市规划国土委内部的供地批准文件和规划审批文件可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并且将逐步扩大到相关政府部门制作或者批准的文件。

    3.“一窗式”受理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

    【解答】本次改革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很多,比如,由群众去房屋交易、地税、不动产登记多个部门办理变为去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一次性办理,让老百姓只跑一趟路;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快递送达”或“现场领取”两种方式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选择方式更为多样化;办理时限由原来10个工作日内变为5个工作日内,缩短了办理时限。

    4.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式”受理之后,是不是不需要再分别去房屋交易、地税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

    【解答】《“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实施方案》(市规划国土发〔2018〕78号)规定的登记类型不再需要去其他部门分别办理,只需去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服务窗口“一窗式”受理。

    5.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式”受理时,我需要额外提供哪些资料?需要另行交纳什么费用?

    【解答】不需要额外提供资料,并且各部门收取的相同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供。按原有标准纳税和交费,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不动产登记简化程序后,办理时限有什么变化?

    【解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规定为10个工作日;简化程序后,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

    7.哪些区县开通了“一窗式”受理?

    【解答】目前,“一窗式”受理正在丰台试点。预计4月底完成试点,5月起将在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逐步推广。

    8.我想预约办理不动产登记,应该登录哪个网址?具体怎么操作?

    【解答】有PC端预约和移动预约两种方式。其中PC端预约可在线登陆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管理)政府网站,点击“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网址:http://bjbdcyy.bjgtj.gov.cn/RealEstate_reservation/guest/);移动预约则关注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微信服务号“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可进入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移动预约系统。两种方式都仅需五步即可完成:选择区及业务类型、阅读《用户须知》、填写信息、选择办理日期、打印《预约通知单》。

    9.不动产权属证书领取有哪些方式?

    【解答】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快递送达”或“现场领取”两种方式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10.目前我可以怎样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信息?

    【解答】目前,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今后将依法逐步提供网上查询服务。

    九、关于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效率和水平

    1.请问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何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上述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服务范围是什么?【解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市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将于2018年3月底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届时水、电、气、热、通信的报装业务将实现不出政务大厅即可完成办理,为项目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各企业市级营业厅所能提供的接入报装业务,在各企业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也均可提供。

    2.请问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的办事流程、办理时间在哪里可以查询到?

    【解答】目前,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的办事流程、办理时间可以通过登录上述企业官网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到企业营业厅窗口咨询,以及通过查阅企业印发的纸质办理指南等方式查询。上述业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其办事流程、办理时间等将纳入市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规范管理,相关内容也将可通过设置在首都之窗网站上的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或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企业进驻窗口查询。

    3.请问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后,将为办事带来哪些便利?

    【解答】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固定资产投资板块已实现市级14个有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职能的部门全进驻。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企业进驻后,将实现水、电、气、热、通信相关报装业务与上述14个职能部门审批业务的并联办理,不仅可以减少项目单位的跑腿路程,而且可以让项目单位进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个门”就能实现从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到市政公用企业的市政报装业务的全流程闭环办理,真正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相关业务的全流程“一站式”办理。

    4.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后,将会带来哪些新的变化?

    【解答】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后,除了水、电、气、热、通信等市政报装环节从项目竣工验收后前移到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可办理市政报装业务外,市政公用企业的报装业务将与14个市级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职能部门的审批业务实现并联办理、信息共享,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通过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市政公用企业自动推送,不再要求项目单位反复提交,减轻项目单位的办事负担,提高相关事项办理效率。此外,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的服务态度、服务行为也将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标准进行统一规范,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监督管理,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机制纳入市政公用企业服务规范要求,相关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