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5检查标准

日期:2021-12-17 11:33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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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49400

1.检查单:水务010-防汛抗旱检查单

2.检查模块:防汛抗旱

3.检查项:防汛抗旱-5 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

4.检查内容: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依据条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财农〔2011〕329号)

标准规范条款:

第六条:中央物资品种包括防汛物资和抗旱物资。

(二)抗旱物资。包括大功率水泵、深井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找水物探设备、打井机、洗井机、移动浇灌、喷滴灌节水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

第七条 中央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国家防总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北京市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京水务防 〔2020〕 58 号)

标准规范条款:

附件1 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分类

水旱物资品种分为抢险物料、抢险设备、救生器材、排水机械、专用车、抢险辅助工具及其他水利工程抢险相关物资,结合水旱物资现状,将物资归类如下:

(一)抢险物料类(26):编织袋、编织布、吸水膨胀编织袋、土工布类、土工网袋、袋类、钢材、固袋、块石、滤垫、排体、围板、铅丝、软堤、硬堤、围井、无纺布、吸水膨胀麻袋、储水罐、桩木、连锁袋、钢管、吊钩、钢(铅)丝网兜(片、箱)、砂石料、土围等;

(二)抢险设备类(11):叉车、冲锋舟、打桩机、电焊机、发电机、发电机组、挖掘机、橡皮舟、装载机、推土机、液压抛石机等;

(三)救生器材类(6):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抛射器、生命探测仪、安全帽等;

(四)排水机械类(4):大型水泵、污水泵、潜污泵、浮艇泵等;

(五)专用车(3)吊车、运输车、水陆两用车等;

(六)抢险辅助工具类(25):床、凳、桌、椅、雨伞、帐篷、斧、锹、扩音器、睡袋、工具包、锤、镐、净水机、小型工作灯、大型工作灯、油类、电锯、切割机、电缆、线缆、机油、警戒线、雨衣、绳类等;

(七)其他水利工程抢险相关类(21):搬运车、货架、托盘、布帘、货架专用叉车、叉车腿、充电机、充气机、电缆支架、电讯工具、机修工具、路障、牵引车、清洗机、升降梯、输送线、输水管、拖车、洗地机、电动运输车、救援站等。

新增加的物资,按照物资的特性进行归类。

(4)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北京市抗旱应急预案》

标准规范条款:6.3物资保障: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要建立抗旱救灾物资和器材的储备制度。根据本地区的历史旱情和易受灾地区的人口和经济状况确定物资和器材储备的种类和数量,包括水泵、管线、运水车等抗旱工程设备和材料,后备救灾作物种子、救灾粮食储备、灾区防疫药物和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