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单:水务026-4-安全生产检查单(其他单位相关方安全责任)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55 采用新结构材料工艺特殊结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提出保障安全和预防事故措施建议(水利项目)
4.检查内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水利项目)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2)依据条款: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
4.4 其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4.2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报告中设置安全专篇。并对其设计负责,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工程,应在设计报告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