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单:水务025-6-安全生产检查单(施工单位设备、设施安全)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45施工单位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及配件在进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水利项目)
4.检查内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水利项目)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2)依据条款: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
3.5 施工设备、机具
3.5.2 各类施工设备、机具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适用的安全技术规范等资料,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装、使用过程中不应任意修改。
3.5.3 各种施工设备、机具传动与转动的露出部分,如传动带、开式齿轮、电锯、砂轮、接近于行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必须安设拆装方便、网孔尺寸符合安全要求的封闭的钢防护网罩或防护挡板或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
3.5.4 各种机电设备的监测仪表 (如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和安全装置 (如制动机构、限位器、安全阀、闭锁装置、负荷指示器等)必须齐全、配套,灵敏可靠、并应定期校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