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24检查标准

日期:2021-12-16 12:42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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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单:水务023-3-安全生产检查单(项目法人遵守建设单位安全规定)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24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且逾期未改正(水利项目)

4.检查内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且逾期未改正(水利项目)。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2)依据条款: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

6.1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6.1.1 各参建单位应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费用支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6.1.3项目法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所需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

6.1.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6.1.5项目法人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列入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