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6年全市水务行业主要目标
1.全市生产生活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保持在8.5立方米左右。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
牵头处室:节水办
协办处室:水资源处、供水处、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节水中心,各区水务局
2.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7.8%以下,规模化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提升至66%以上。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刘松波、孙福强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
3.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达到44%。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海绵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水规院,各区水务局,北京排水集团
4.水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0亿元。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相关局属单位,相关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二、增强水系统韧性
5.加快推动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规划许可手续建筑治理、小型水库和塘坝设施优化等重点工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规划管理处、水利建设处、灾害防御处、滨水处
承办单位:流域中心、市水利中心、水规院,相关区水务局
6.实施密云、官厅、怀柔等大中型水库泄洪通道治理,彻底消除制约水库泄流的瓶颈短板。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王伟、孙亚清、刘松波、刘光明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灾害防御处、规划管理处、投资计划处、滨水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各相关区水务局、水务应急中心、流域中心
7.逐一明确水库功能定位,制定汛期水库防洪调度和汛限水位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优化水库泄流调度机制,科学开展水库预泄腾容。
完成时限:2026年主汛期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伊锋、刘松波、孙福强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运行管理处、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水务应急中心、水调中心、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水文总站、水规院、水科院、智慧院,相关区水务局
8.在跨境河流和沟道入境处及沿线点位加强自动雨量计、地埋水位计等监测设施建设。强化“信息源”建设,开展跨境36条河流、11条沟道雨水情监测,实现山洪沟道水位实时监测和河道流量实时推算。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水文总站、相关区水务局
9.建立水情监测预警“消息树”传递机制,加强上下游、域外来水信息共享,构建全市中小河流及沟道分级分类预报预警模式,确保下游地区实时掌握来水情况。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水文总站、水务应急中心、智慧院
10.分别构建五大流域、中小流域、山洪沟道、水库、村、乡镇、区水旱灾害防御一张图,重点构建山区防洪减灾“一张图”,推进“一村一图”“一镇一图”等业务场景应用。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科技处
承办单位:水务应急中心、水文总站、智慧院、水规院、水科院、市水利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11.制定“一镇街一预案”编制标准,“一村一策”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避险转移措施。根据“23·7”和“25·7”淹没范围,结合不同暴雨条件下山洪风险范围,形成山洪风险图。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水务应急中心、水文总站、水规院、水科院、智慧院,各区水务局
12.与市应急局协同建设北京应急一键叫应系统,实现预警直达基层。
完成时限:2026年7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水文总站、水规院、水科院、水务应急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13.加强各级防汛干部水旱灾害防御应知应会培训,指导山区社区(村)开展防汛避险转移演练,提升基层防汛避险救灾实战能力。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蒋春芹、伊锋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人教处、海绵处
承办单位:水务应急中心、水文总站、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14.强化极端天气感知预警,明晰各级监测预报预警职责,构建全市中小河流及沟道分级分类预报预警模式。开发建设贯通市、区、乡镇、村的简易洪水、山洪、内涝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及时推送雨情、水情、险情信息,实现好用、实用、广用。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科技处
承办单位:水文总站、水务应急中心、智慧院、水科院,相关区水务局
15.针对小水库拦蓄洪水能力有限、安全风险较高的实际,研究优化调度措施,在主汛期前实施预泄调度,维持最低水位。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相关区水务局,水务应急中心、市水利中心,永定河流域公司
16.统筹市气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和“雪亮工程”等监测网络融合和数据共享,提升对雨情、水情、险情以及连续降雨造成土壤饱和后形成山洪等风险的研判效能。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科技处
承办单位:智慧院、水文总站、水务应急中心
17.协同相关部门,抓紧完成水毁房屋和设施修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18.协同相关部门,提升城市灾害应对和快速恢复能力,完善水务领域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网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王伟、孙亚清、蒋春芹、刘松波、孙福强
牵头处室:海绵处、灾害防御处、再生水处、供水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等相关局属单位,相关区水务局
19.将全市36座土石坝水库纳入洪水预报体系,“一库一策”推动实施土石坝安全能力提升。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伊锋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水文总站、水务应急中心、水规院、市水利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20.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组织各区逐一勘查“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和海河“25·7”区域性大洪水受损区域,开展巨灾情景推演,加强山洪发展规律分析,明确洪水、山洪灾害危险点位,科学划定暴雨红色预警期间不同降雨量级人员转移范围,详细摸排险村险户人员信息,将各降雨量级所对应的人员转移范围落点落图,实现“手机可查询、图纸能展示”。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水务应急中心、水规院、水科院、水文总站,各山区水务局
21.按照《北京市大洪水标识及洪痕标记技术指南(试行)》文件要求,设立“25·7”区域性大洪水洪痕标识,统一标牌内容,做好维护工作,提升洪痕标识管理规范化程度。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蒋春芹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宣传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务应急中心、水文总站,各区水务局
22.增强内涝风险防控能力评估,细化重点区域和下凹桥风险地图,协同推进落实内涝风险区域地下空间防涝、避险自救措施。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海绵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水科院、水规院、水文总站,相关区水务局,北京排水集团
23.指导受灾相关区统筹运用遥感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和土石方综合监管,落实“五土五化”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杨进怀
牵头处室:水保生态处
承办单位:水生态水保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24.主汛期前和较大降雨过程前,在防洪重点部位和区域提前预置应急抢险队伍以及砂石料、块石、编织袋、土工布等防汛物资。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伊锋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水利建设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务应急中心,各区水务局,北京排水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25.开展“一村一策”“一镇街一预案”专项演练培训,分类开展预报预警、监测预警、现地预警避险转移演练,压实属地责任。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水务应急中心、水文总站,各区水务局
26.持续开展“清管行动”。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海绵处
协办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北京排水集团
27.加强城区积水点治理,编制完善积水点应急排水预案,推动海淀南沙窝桥、延庆东关路口等12处城市积水点治理。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海绵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水规院,相关区水务局,北京排水集团
28.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推进“23·7”灾后恢复重建“三年全面提升”项目完工收尾。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投资计划处、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灾后恢复重建各类项目相关责任处室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务建管中心、水规院、水文总站、智慧院,相关区水务局
29.开展“25·7”灾后恢复重建,加强河道清淤疏浚,汛前完成64项“一年基本恢复”项目,修复水毁河道471公里及西水峪等6座水库,确保入汛前北部山区防汛能力恢复至灾前水平并有所提升。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水利建设处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文总站、水务应急中心、智慧院、水规院,怀柔区水务局、密云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
30.加快构建高标准流域防洪体系,推动潮河、清水河、洳河综合治理等25项“三年全面提升”项目和马坊湾蓄滞洪区等2项“长远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水利建设处、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水资源处、科技处、密云水库专班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务应急中心、水文总站,相关区水务局
31.全力推动温潮减河、潮白河综合治理以及二道河、西峰山、钻子岭水库等工程建设。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务建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32.加快永定河官厅山峡洪水控制工程、北京城市副中心南水北调配套供水工程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水利建设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投集团
33.深入开展西部深层排蓄廊道、通惠河蓄滞洪区等方案论证,论证提升防大汛能力。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伊锋、刘松波、孙亚清
牵头处室:规划管理处、投资计划处、灾害防御处、海绵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务应急中心、水规院,相关区水务局
34.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蒋春芹、孙福强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供水处、再生水处、海绵处
35.协同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水务项目储备,完善储备项目滚动接续实施机制,加快做熟项目前期工作,保持“开一备三”强度。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
协办处室:供水处、再生水处、海绵处等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规院,相关区水务局
36.协同相关部门,提高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和平原新城、南中轴、“两园一河”等重点区域投资占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相关局属单位,相关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37.制定本市高耗水行业目录,进一步引导规范行业用水行为。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
牵头处室:节水办
承办单位:节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38.绘制全市农业灌溉机井与耕地空间结构匹配“一张图”,持续优化农业节水空间布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
牵头处室:节水办
承办单位:节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39.探索建立市级水预算管理制度。在通州区开展国家级水预算管理试点建设。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节水办
承办单位:水调中心、水规院、水科院、节水中心,通州区水务局
40.大力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京津冀节水产业联盟带动作用,培育节水产业集群;构建节水技术服务平台,拓展节水产业应用场景,研究扩大绿色金融对节水领域的业务支持范围,拓宽“节水贷”和合同节水管理覆盖领域。打造多元化“节水+”特色宣传品牌。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
牵头处室:节水办
承办单位:节水中心、宣教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三、丰富水服务供给
41.重塑两大纵向生态动脉,持续推进永定河“两园一河”、大运河水岸空间提升,协同相关部门引导经营主体加大夜购、游船、夜食、运动等供给。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刘光明
牵头处室:滨水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42.依托城市重要河流构建四条横向活力廊道,统筹实施通惠河、清河、坝河、凉水河等滨水空间建设。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刘光明
牵头处室:滨水处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43.贯通清河两岸、永定河(卢三段)两岸、永定河引水渠(望塔段)两岸、温榆河右岸(清河口-通顺路段)等滨水步道,推进北护城河-坝河-北运河全线通航及滨河步道贯通。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刘光明、杨进怀
牵头处室:滨水处、规划管理处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投资计划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水规院,相关区水务局
44.加快金海湖、雁栖湖以及通惠河、凉水河、永定河引水渠、小月河、坝河、北小河、土城沟、雁栖河等多个特色河湖空间升级改造,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刘光明
牵头处室:滨水处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投资计划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45.新增开放水利设施40处以上,推动实现“应开尽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46.协同相关部门,推出更多休闲、时尚、滨水、冰雪等消费新场景。支持举办更多水上、冰雪活动,发展壮大水岸经济,以更大力度推动河道复兴带动城市更新。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刘光明
牵头处室:滨水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47.加快丰台河西第二、怀柔地表、大兴国际机场等水厂规划建设。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刘松波、孙福强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
48.实施供水管网延伸15处、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40处、老旧管网更新改造100公里,完成小区(单位)水源置换15处。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刘松波、孙福强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
49.推动制定《村镇供水管理技术导则》等文件,稳步推进“县域统管”。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刘松波、孙福强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
50.加快减河北综合资源利用中心一期、亦庄新城台湖等再生水厂建设,开工建设酒仙桥再生水厂(二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北京排水集团
51.加快小红门再生水厂至经开区高品质再生水管线建设。新建污水管线30公里、再生水管线20公里,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地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25公里。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北京排水集团
52.全面推动《北京市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开展“每月一题”农村污水治理,因地制宜优化完善治理模式,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水平。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等相关局属单位,相关区水务局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
53.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管护力度,纳入总河长令压实责任,实现动态清零。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斌、刘光明
牵头处室:滨水处
协办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流域中心、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54.落实《北京市水网建设规划》,推动实施二绿地区生态空间水系连通提升方案,重点推进通州、大兴、石景山等区水系连通,实施绿隔地区引水入园。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刘松波、孙福强
牵头处室:规划管理处、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水规院,相关区水务局
55.持续推进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再创建5条美丽河湖。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刘光明
牵头处室:滨水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56.汛前集中调度密云、官厅水库,系统实施水资源调配,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体系,持续实现五大河流全线贯通、永定河全年全线有水。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孙福强、伊锋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水调中心、水文总站、水规院、水科院,相关区水务局
57.积极推进温榆河公园“十年保育”运营管控。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温榆河协调办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朝阳区水务局、昌平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
58.实施朝阳、通州、大兴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和重点泉域地下水涵养。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水调中心、水规院、水科院、水文总站,相关区水务局
59.积极应对地下水位上升带来的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地下水运动规律研究,加强地下水监测和数据共享,配合做好地下建筑物风险隐患排查和应对处置。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水文总站、水规院、水科院,相关区水务局
60.推动落实《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编制北京市密云水库流域水源保护总体方案,力争签订京冀密云、官厅水库流域新一轮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福强、杨进怀
牵头处室:法制处、水保生态处、密云水库专班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水科院、水文总站,相关区水务局
61.加快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官厅水库清淤试点和库滨带生态修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杨进怀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密云水库专班、永定河综治办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62.指导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探索水土保持方案智慧化审查。实施门头沟等区5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杨进怀
牵头处室:水保生态处
承办单位:水生态水保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63.加快推进“北三县”供水工程通水。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
承办单位:水投集团
64.推进扬尘污染精细治理,落实扬尘管控责任,不断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外来沙尘“四尘”共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水利质监站、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五、激发水行业活力
65.印发实施北京市“十五五”水务发展规划。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水规院等局属各单位
66.持续优化完善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重点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管理体制机制。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等局属各单位,相关区水务局
67.研究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松波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水利建设处、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务建管中心、水规院、水科院,相关区水务局,水投集团
68.力争完成《北京市供水条例》立项工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福强、蒋春芹、刘松波
牵头处室:法制处、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水规院、水科院,市自来水集团
69.完成《智慧水务“十五五”(2.0)总体规划》,印发实施“十五五”时期科技行动方案。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杨进怀
牵头处室:科技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智慧院、水科院等相关局属单位,相关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
70.完善水务“一张图”,实现“一数一源”。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杨进怀
牵头处室:科技处
承办单位:智慧院、水科院,相关区水务局
71.持续推进13个“揭榜挂帅”等重点示范场景建设,不断优化“北京模型”建设与应用。加强数字孪生密云水库、永定河、南水北调实战运用,推动数字孪生北三河规划建设。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杨进怀、孙亚清
牵头处室:科技处、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水利建设处、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智慧院、市水利中心、水文总站、水科院、水规院
72.强化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积极参与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杨进怀
牵头处室:科技处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智慧院、水文总站、水科院、水规院
73.拓展城市码在水务领域应用,持续推进城市码服务向水务各应用领域扩展延伸,推动第三批城市实体设施身份标识数据的注册和编码赋码。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杨进怀
牵头处室:科技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智慧院、水科院等相关局属单位,相关区水务局
74.推动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智能化升级,加快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王伟、杨进怀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科技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智慧院、水科院,各区水务局
75.推进智慧化“非现场监管”模式。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福强
牵头处室:法制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相关局属单位,各区水务局
76.深入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相关局属单位,各区水务局,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77.深化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重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取用水和排水”“开办洗车行”等高频事项审批效能,分级分类完善审批特殊程序管理。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福强
牵头处室:政务服务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水务政务中心,各区水务局
78.完善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体系,优化供排水报装流程。完善企业“服务包”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福强
牵头处室:政务服务处
协办处室:供水处、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水务政务中心、供水中心、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
79.修订接诉即办工作评价办法,增强未诉先办能力。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福强
牵头处室:政务服务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水务政务中心等相关局属单位
80.加强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高质量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传承。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
牵头处室:规划管理处
协办处室:研究室、运行管理处、水资源处、水利建设处
81.发布第三批水利遗产名录。持续推动西板桥明渠等首都功能核心区重要历史水系保护恢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蒋春芹
牵头处室:规划管理处、宣传处
承办单位:水规院、水科院、宣教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82.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六项机制”,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供排水设施运行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强化专家帮扶指导,切实提高一线风险辨识和隐患整治水平,加速实现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松波、马法平
牵头处室:安监处
协办处室:水利建设处、供水处、再生水处、海绵处、运行管理处等局机关各处室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利质监站、水务建管中心、供水中心、排水中心、流域中心等局属各单位,各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83.建立健全水务公共风险管理等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王伟、孙亚清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相关处室
承办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84.深化政校战略合作,紧扣行业需求靶向培养工学、理学专业人才。用好选调生、优培生等政策,加大优秀年轻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人教处
承办单位:相关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