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全市水务行业主要目标
1.全市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左右。(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7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节水办
协办处室:水资源处、供水处、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节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
2.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7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
3.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5%。(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7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4.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率提高到36%。(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7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海绵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5.水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70亿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
协办处室:科技处、水资源处、水利建设处、运行管理处、供水处、再生水处、海绵处、灾害防御处、永定河建设办、温榆河协调办等
承办单位:相关局属单位,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二、全面加强水务灾后恢复重建
6.完成14座水库、223公里堤防水毁工程修复。(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50项)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协办处室:水利建设处、灾害防御处、投资计划处、安监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水利质监站,相关区水务部门,永定河流域公司
7.开工建设永定河卢三段、卢梁段左堤综合提升等工程。(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8、250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永定河建设办、水利建设处
协办处室: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利质监站,相关区水务部门,永定河流域公司
8.出台小流域山洪沟道综合防灾减灾指导意见,组织编制门头沟等区山洪沟道“一沟(村)一策”方案。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水保生态处
承办单位:水科院、水规院、应急中心、水生态水保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
9.实施580公里山洪沟道分类施策、综合治理。(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50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水保生态处、投资计划处
承办单位:应急中心、水利质监站,门头沟区水务局、房山区水务局、昌平区水务局
10.实施127处水文设施水毁修复。(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50项)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文总站
11.全面推进大石河、拒马河、北沙河、怀九河等河道治理提升工程。(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51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
承办单位:房山区水务局、昌平区水务局、怀柔区水务局
12.加快建设小清河蓄滞洪区主动防洪工程,推动大兴国际机场(二期)、东沙河、南口、坝河口等规划蓄滞洪区落地建设。(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51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水利建设处、规划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规院,相关区水务部门
13.完成二道河、西峰山、钻子岭水库立项并力争具备开工条件,力争陈家庄水库工程完成立项,推动张坊水库在国家层面立项。(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51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
承办单位:水务建管中心,门头沟区水务局、房山区水务局、昌平区水务局
14.加快温潮减河工程建设。(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2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
承办单位:水务建管中心、水利质监站,通州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
15.全面开展灾后水库、水闸、堤防等安全评估,推进土石坝抗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规院、流域中心、水科院,相关区水务部门
16.完成存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卢沟桥分洪枢纽、沙河闸等水闸除险加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利质监站、水科院,相关区水务部门
17.构建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和“四预”体系。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杨进怀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水文总站、智慧院、应急中心、水规院
18.开展永定河官厅山峡雨水情监测预报现代化试点建设,将门头沟区打造成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样板。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文总站、智慧院、应急中心、水规院,门头沟区水务局
19.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推动总氮精细化防治。推进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有序疏解。(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35、198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密云水库专班
协办处室:水保生态处、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生态水保中心、水文总站,密云区水务局
20.推进北京市防洪排涝规划修编,加强水务设施自身防洪防涝标准研究。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规划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规院、水科院
21.修订完善全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及各流域洪水调度方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优化调度机制、简化调度流程。持续完善“1+7+43+N”水务应急预案体系。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规院、水科院、应急中心、水文总站、水调中心等,相关区水务部门
22.制定蓄滞洪区管理与运用补偿办法,探索研究蓄滞洪区内村庄设施、水务工程保险制度。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规划处、科技处、投资计划处、运行管理处、财务处等
承办单位:应急中心、水务资产中心、水科院等
23.加强公众洪涝灾害安全防范教育和避险演练培训。(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68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承办单位:局属各单位,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三、全面加强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24.贯彻落实《北京市节水条例》,做好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节水办、宣传处
承办单位:节水中心、水务宣教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
25.完成“全国节水型城市”复查,开展节水型社会复验。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节水办
协办处室:水资源处、供水处、再生水处、海绵处、财务处
承办单位:节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
26.实施首都水资源战略安全保障方案,强化战略储备水库水生态空间管控,提升储备水量与水质,推进水源、输水、制水、配水环节补短板及完善提升,加强各区分布式战略水源井管理及试点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供水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调中心、流域中心、水规院、水文总站、水科院,相关区水务部门
27.开展官厅水库清淤试点和库滨带建设。(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35、198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永定河建设办、水利建设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利质监站,延庆区水务局,永定河流域公司
28.配合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总体规划编制,推动中线干线北京段扩能,推进市内配套“东二环线”前期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伊锋
牵头处室:规划处、投资计划处
协办处室:水利建设处
承办单位:水规院,水投集团
29.推进北部水资源廊道建设前期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
协办处室:水资源处
30.做好南水北调中线调水、官厅水库上游引黄及集中输水。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调中心、水文总站
31.加强再生水配置利用市场化运营,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协办处室:水资源处、节水办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32.制定《北京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开展治本攻坚基础年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推动“一巡三查”系统建设应用,加强水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监管。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安监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承办单位:局属各单位,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四、全面加强水务民生服务能力建设
33.在平原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优先纳入公共供水覆盖范围。(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54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
34.在山区实施村庄供水站标准化建设。完成20处农村供水设施改造任务。(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81、254项)(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第29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
35.加快海淀温泉水厂建设,督促完成门城水厂、延庆平原地表水厂(二期)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海淀区水务局、门头沟区水务局、延庆区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
36.推进怀柔地表水厂、大兴国际机场水厂、顺义地表水厂等前期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供水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
承办单位:怀柔区水务局、大兴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等,市自来水集团
37.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20公里以上。(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17、256项)(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第17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
38.完成50万支居民智能远传水表更换。(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68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供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
39.推进城市副中心减河北再生水厂、台湖第二再生水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厂前调蓄、酒仙桥再生水厂扩建和高碑店再生水厂一级强化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40.完成4座城镇污水及再生水厂新(改、扩)建,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8万立方米。(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9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大兴区水务局、昌平区水务局、密云区水务局
41.完成164公里污水管线建设。(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9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42.完成50个村庄污水收集治理。(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81项)(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第29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
43.动态消除黑臭水体、劣五类水体,探索建立水质污染预判预警机制。(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01项)(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第32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刘光明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综合处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流域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
44.完成16处积水点治理。(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00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海绵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45.开展“清管行动”1万公里。(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00项)(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第17项)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海绵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46.绘制发布郊区新城积水内涝风险地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海绵处
承办单位:应急中心、排水中心,北京排水集团
47.推进南护城河等中心城区溢流调蓄工程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再生水处
协办处室:海绵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48.研究推进地下深隧排洪廊道建设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杨进怀
牵头处室:海绵处、投资计划处、规划处
承办单位:排水中心、水规院,北京排水集团
49.制定实施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规院、流域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
50.推进“二绿地区”河湖水系生态治理。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规划处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再生水处、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规院、排水中心、水调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51.持续推进温榆河公园二期建设,实施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12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温榆河协调办
协办处室:水利建设处、灾害防御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
52.加快实施“点靓凉水河”石榴庄段主体工程。实施凉水河永胜桥至旧宫桥段、妫水河等河道滨水慢行系统改造。(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14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协办处室:水利建设处、再生水处、财务处、投资计划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利质监站,相关区水务部门,北京排水集团
53.实施京密引水渠、永定河引水渠、小月河、南旱河、坝河、北小河等美丽河湖提升工程。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利质监站,相关区水务部门
54.组织开展“幸福河湖·水美家园”评定复核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综合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承办单位:局属各单位,相关区水务部门
55.推进河湖空间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流域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
56.实施北护城河滨水步道连通工程,打通东直门北桥等8处滨水步道断点。(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16项)(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第27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协办处室:财务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利质监站,东城区水务局
57.推动水务政务服务质效双提升。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政务服务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承办单位:水务政务中心,局属各单位,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五、全面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58.完成潮白河等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规划处
协办处室:水保生态处
承办单位:水规院、水科院
59.持续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水保生态处
承办单位:水生态水保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
60.出台潮白河等重要河流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9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规划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运行管理处、水保生态处
承办单位:水规院
61.深化水生态监测与健康评价。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水保生态处
协办处室:水资源处、运行管理处等
承办单位:水文总站,相关区水务部门
62.开展水生态区域补偿金核算。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
协办处室:水资源处、运行管理处、再生水处、水保生态处、财务处
承办单位:水调中心、流域中心、排水中心、水科院、水文总站、智慧院,相关区水务部门
63.实施河湖生态环境复苏“一河(湖)一策”。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协办处室:水保生态处
承办单位:水调中心、水文总站、水科院,相关区水务部门
64.推动建设密云水库上游重点河湖生态廊道体系。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密云水库专班
协办处室:规划处、水保生态处
承办单位:水规院、水科院,相关区水务部门
65.组织编制区级水网建设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规划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
承办单位:水规院,相关区水务部门
66.持续实施永定河、潮白河等河道生态补水。(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8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调中心、水文总站
67.强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推进“一区一策”精细化治理,加强地下水置换与管控,促进重点区域泉域地下水涵养与修复。(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01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协办处室:供水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调中心、水规院、供水中心、水文总站,相关区水务部门
68.强化地下水水资源保护与配置,配合开展城市地下水安全水位研究,统筹推动地下水涵养保护和地下水位合理调控。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承办单位:水调中心、水文总站、水规院、水科院,相关区水务部门
69.探索永定河建管一体化管理模式与生态协同治理机制。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永定河建设办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财务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相关区水务部门,永定河流域公司
70.深入推进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5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水利建设处
承办单位:局属各单位,相关区水务部门
71.推动核心区历史水系恢复,加快浴蚕河西板桥明渠北段等历史水系恢复和保护。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规划处
协办处室:投资计划处、运行管理处
六、全面加强水务发展能力建设
72.试点开展第一轮河湖长制工作督察,推进河长制成员单位履职尽责。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监督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承办单位:局属各单位,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水投集团、永定河流域公司
73.推进北京市供水条例、永定河保护条例等立项论证。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法制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科院、水规院、供水中心
74.推动建立执法队伍机构改革后水务管理与执法衔接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
牵头处室:法制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承办单位:相关区水务部门
75.全面完成智慧水务1.0建设任务,研究智慧水务2.0规划方案,强化“一数一源一标准”数据治理,建成水资源“取供用排和再生循环利用”协同监管平台并上线运行。(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81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蒋春芹
牵头处室:科技处、水资源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承办单位:智慧院,相关局属单位,相关区水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
76.(1)开展密云水库、永定河、南水北调工程等数字孪生建设,(2)持续优化“北京模型”,提升“四预”水平。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1)科技处;(2)灾害防御处
协办处室:运行管理处、水利建设处、水资源处、投资计划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规院、水调中心、水文总站、应急中心、智慧院
77.构建水务规划管理体系。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杨进怀
牵头处室:规划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承办单位:水规院,局属各单位
78.健全多元化水务投融资机制,支持社会资本规范参与水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伊锋
牵头处室:投资计划处
协办处室:再生水处、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排水中心
79.完善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度,规范调度体系,推动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装备应用场景建设。建成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和东水西调工程智能化运行管理系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运行管理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智慧院、流域中心、水科院
80.开展水利工程运维项目典型领域成本效益分析和绩效评价。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蒋春芹、刘光明
牵头处室:财务处、运行管理处
承办单位:市水利中心、水务资产中心
81.制定《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水务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水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工勤技能人才协同成长机制。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主管领导:刘光明
牵头处室:人教处
协办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承办单位: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