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分洪所工程设施及林木维护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2-24 10:14    来源:默认部门

字号:        

  1、招标条件

  永定河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分洪所工程设施及林木维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定河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分洪所工程设施及林木维护

  2.2招标项目名称:永定河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分洪所工程设施及林木维护施工招标

  2.3招标人: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

  2.4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分洪枢纽管理所管辖范围内分洪枢纽、橡胶坝、大宁水库、所辖堤防等区域内的工程保洁及乔灌木养护和机闸维护等。

  2.5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实施地点:分洪枢纽、橡胶坝、大宁水库。

  2.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8工期计划: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9年3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3.6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8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均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8:30至2018年3月20日9:30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0日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国政府采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北京市水务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中路13号

  联系人:李悦

  联系电话:010-6359040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

  联系人:张福兰

  联系电话:010-57175751

  传真:010-83864202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