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召开2017年首次水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日期:2017-02-27 12:10    来源:默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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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现场

  本站讯 2月24日,市水务局就密云水库一级圈内涉嫌违建一案公开举行听证,这是自《北京市水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市水务局举行的首场水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也是2017年举行的第一次听证。听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由局法制处负责人主持,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双方分别进行了陈述。 
  经勘验调查,当事人在密云区石城镇水堡子村村东密云水库库区内,涉嫌未经审核同意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房屋1600平米,建设高程为154.2米,低于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划定的最低建设高程。依据《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按违法违章建筑工程总面积每平方米5元至50元的罚款,或按违章建设工程总造价处以1%至5%的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案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听证会中,当事人委托相关人员,对房屋建筑的建设时间及背景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补充材料。当事人本身也就掌握的相关法律条文、自身家庭情况、受处罚情况进行补充说明。主持人和调查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并表示会结合补充材料和案件本身,依法对其作出合理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