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和税金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06-03 16:03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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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为顺利开展“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和税金项目”,拟通过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独立法人单位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和税金项目

2.最高限价:69.606803万元(包含人员经费:66.13473万元;管理费、税金:3.472073万元)。

3.项目概况:为支撑水务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好各项重点任务,确保技术审查、优化水务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研究、评价以及接诉即办等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派驻4名派遣员工至相关业务科室,辅助承担完成水务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派遣员工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及政务服务、水务工作经验。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的法人组织,且在北京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可以在京开展业务;

2.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派遣、管理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工作的能力,详见比选文件服务要求;

3.申请人须具有承接政务服务类型单位岗位派遣服务人员类似业绩;

4.申请人须有良好信誉,没有处于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相关行政处罚期内的情形;

5.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

6.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7.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合法经营或设有合法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公司;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8.财务状况:申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下午17点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提供盖有参选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发送至指定邮箱(647981886@qq.com)后,致电86627209确认,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下午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7号院(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7号院

邮    编:100071

联 系 人:李惠惠

电    话:010-8662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