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清河管理处安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31 10:2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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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北京市清河管理处安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1326-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清河管理处安保项目

  预算金额:11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保人员确保接受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及管理,便于安保管理工作的有利开展,维护园区正常秩序,维护人、财、物的安全。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防盗、防火、防洪、防治安事故、防破坏,防意外”等工作,做好治安事件预防工作,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1 至 2025-04-08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层33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

  3.6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递交投标文件;

  3.7开标

  投标人在开标地点进行现场开标。

  4.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同时,在北京市水务局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联系方式:张扬,010-62906889-6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层330室            

  联系方式:宋明昱,010-83884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明昱

  电 话:010-83884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