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综合保障服务项目-汽车租赁竞争性磋商文件

日期:2025-03-20 18:35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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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

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86-2511BC110504Z/04

2.项目名称:水务综合保障服务项目-汽车租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23.1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3.16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水务综合保障服务项目-汽车租赁

水务综合保障服务项目-汽车租赁

1项

需租赁业务保障用车4辆,含3辆5 座车(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1辆7座车(小型普通客车)。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电子化采购方式(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 年3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南楼第四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3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南楼第四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项目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③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⑥本项目采购产品必须为国产,不接受进口产品。

2.公告发布媒介: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联系方式: 010-56695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010-85343404/18618255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鹏、李子寅、杨磊、吴永建、毕川昊唯

电      话:010-85343404/18618255480;

采购需求

说明: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指标为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任一项不满足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否决。★号标注在序号前,指本序号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号标注在段落前,指仅本段落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标的

1.标的名称

水务综合保障服务项目-汽车租赁

2.项目目标

满足业务用车需求。

★3.标的数量

需租赁业务保障用车4辆,含3辆 5 座车(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1辆7座车(小型普通客车)。

★4.标的预算

采购标的预算金额:23.16万元。

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商务要求

(一)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 12 个月。

★2.采购标的交付地点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3.合同价款支付

3.1付款条件

(1)付款方式:合同期租金分批次性付清 。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支付50%租金,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30%的租金,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20%的租金。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租赁期间,供应商承担租赁车辆的保险、定期的维修保养及年检验车等费用

2.保险:为租赁车辆在有经营资质的正规保险公司投保车辆保险。提供的保险项目为:交强险、商业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和乘客各1万))。

3.供应商负责办理租赁车辆上牌上路行驶的一切证照批准手续。

4.供应商需对租赁车辆进行良好的保养和维护,使租赁车辆保持在可正常运营的状态。

5.供应商负责租赁车辆的所有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工作。

6.供应商应在车辆保养或维修期间向采购人提供同级别替代车辆。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无法提供同级别替代车辆,由双方协商解决。

7.发生紧急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救援支持。如救援地点在北京行政区内,供应商提供免费救援;如救援地点在北京行政区外,则由采购人负担全部救援费用。

8.每月15日为采购人租赁车辆提供一次免费检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间,则要由双方商议后确定变更后的检测时间。

(二)参考车型

投标车辆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可参考下列选型:轿车(备选车型:现代悦动、一汽大众宝来、日产轩逸)3辆;7座车(备选车型:库斯图、大众途岳PLUS  1.8L 7座舒适版、广汽传祺M6)汽车1辆。性能要求:2.0L(含)以下。以上车型为参考车型,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不得低于参考车型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