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运维类专项—镜河再生水购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日期:2026-03-10 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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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

项目名称:水利工程运维类专项—镜河再生水购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镜河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西南侧,是集防洪、蓄涝、景观与生态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型河道。其上接运潮减河,下连北运河,河道总长3.7km,常水位18.00m,日常蓄水量约31.4万m³,水面面积25.08万m²,河道调蓄水位范围为18.00~20.00m,调蓄水量达46万m³。

镜河的水资源配置以再生水为主,自身循环水或运潮减河来水为辅,配置方案如下:

(1)日常镜河由再生水厂配置来水,不足部分通过自身循环解决。

(2)如果未来运潮减河来水能够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Ⅳ类水质),则镜河不足部分以运潮减河来水补充。

(3)鉴于河道水质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后期在运行过程中随水质变化情况增加/减少自身循环水量或者运潮减河来水量。

本项目计划购置再生水水量3004500m³,确保镜河水位正常,水质满足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捌拾玖万叁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889.33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镜河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西南侧,其上游为运潮减河,根据镜河地理位置及周边水系情况,运潮减河水质存在不稳定的情况,无法满足镜河水质要求,只能将再生水作为补充镜河水量的唯一来源。

根据相关上位规划,镜河再生水源来自河东再生水厂(大运河(北京)再生水有限公司) 和规划减河北再生水厂。规划减河北再生水厂尚未建成,再生水源只能来自河东再生水厂。且目前接入镜河的再生水管网,只有大运河(北京)再生水有限公司的再生水厂,该水厂水质与水量满足镜河水质与水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只能向大运河(北京)再生水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运河(北京)再生水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36号0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 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水务局网站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云海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邑街道潞苑六街99号

联系电话:010-8059381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院

联系电话:010-5559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杨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层701-707

联系电话:1312136695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