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水务再〔2020〕82号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0〕1号)要求,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制”(第二批)试点实行,如项目法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齐全且格式符合法定要求,应当场出具告知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指导,我局编制了《北京市水务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和《北京市水务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水务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
2.北京市水务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
北京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