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水务再〔2021〕56号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优化本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办理的通知
各区水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扩大改革受众面,提升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简称排水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本市排水许可办理。自2021年9月1日起,调整本市排水许可承诺适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制取消污水日排放量限定
本市排水户通过承诺制申请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的,不再限定污水日排放量,直接按程序办理。
二、取消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排水许可审批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本市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接入污水管线时,建设单位不需办理排水许可。
三、调整后排水许可承诺适用范围
自2021年9月1日起,本市排水许可承诺适用范围为排水设施由物业公司或专业公司规范管理的两类排水户:一类是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另一类是在工商登记变更(单位名称或法人)后30日内申请排水许可基本信息变更。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
2021年9月3日
(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010-6855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