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水务局、局属各水管单位、建管中心、南水北调建管中心:
现将《关于做好本市公路水运水利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切实做好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现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所属工程施工单位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二、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开工备案时,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及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三、各水利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强化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有效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期完成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办理,切实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和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和减少工伤的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本市公路 水运 水利 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4.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
(以上附件请自行前往北京市水务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北京市水务局
2018年12月29日
(联系人:徐玉峰;联系电话:6855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