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本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

2019-04-29 14:04
字号:      

京水务再【2019〕14号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本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

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落实《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服务公众,本市实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告知承诺制即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单位、个体工商户即排水户,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排水设施由物业公司或专业公司规范管理的三类排水许可申请:污水日排放量50吨及以上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且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排水许可基本信息变更;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的排水许可申请。

二、实施时间

自2019年4月30日起,本市中心城区开始实行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门头沟区、房山区等其它行政区不迟于2019年11月29日前实行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三、办理流程

排水许可办理申请人作出符合申请条件的承诺,并向市(区)水务局递交签章的承诺书等资料后,市(区)水务局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即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排水许可证。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市(区)水务局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当在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不能取得市(区)水务局行政审批决定。

四、资料清单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人承诺书;城镇污水排入排

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排水设施日常养护记录或说明;排水户及其排水设施在申请之日前十日内的电子照片;信息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信息证明材料。更多详细说明可登录到市水务局网站(http://swj.beijing.gov.cn)“审批服务”或“在线办事”栏目中“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排水许可)”项目中查询

五、诚信管理

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的,将在市(区)水务局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承诺的审批方式

领取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应按照承诺书内容对所用排水设施定期养护并保存养护记录,保证排水设施、出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六、监督管理

市(区)水务局向排水许可申请人颁发排水许可后,将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要求申请人限期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撤销排水许可审批决定。特此通告。

北京市水务局

2019年4月28日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