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市河湖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设,绘就了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人水和谐美丽画卷。
治理“臭水湖”,呵护“城市绿肺”
清晨, 75岁的陈新加老人准时走出家门,在离家不远的筼筜湖湖区从事义务巡湖工作,多年如一日。“老人家,您每天巡湖,累不累?”面对记者提问,陈新加老人淡定表示:“水利人,风里来,雨里去,习惯啦!”
陈新加退休前担任厦门市水利局高级工程师。河湖长制工作推行以来,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筼筜湖区巡湖工作,成为一位民间“河湖长”。在巡湖过程中,他发现垃圾、漂浮物等物品后,立即通过手机APP系统上报有关部门,然后尽快得到处理。一旦发现湖面水质出现异色或异味,他就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做出研判,并在第一时间提出治理意见或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借鉴。
“正是由于陈新加等人的共同努力,厦门的河湖长制工作有声有色,全市的幸福河湖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厦门市水利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夏秋时节,筼筜湖周边游客如织,好评不断。
站在筼筜湖一隅,厦门市水利局综合规划处处长王进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筼筜湖旧名筼筜港,上世纪70年代之前是天然的避风港。此后,由于大规模移山填海、围湖造堤,筼筜港成为内湖,水体交换动力缺失,加之城市污水直接大量入湖,湖水变黑发臭、蚊蝇滋生。到80年代中期,飞禽、鱼虾几近绝迹,湖区杂草丛生、污水横流,直接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的投资环境。
1988年3月,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习近平主持召开“综合治理筼筜湖”专题会议,创造性地提出了“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方针,打响了厦门整治环境污染的一场大硬仗。此后,厦门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予以支持。从1984年至今,厦门市历经五期筼筜湖综合治理实践,实现了从点到面、从水下到岸上、从单一治理到联合共治的转变。
曾经饱受污染之苦的筼筜湖,如今已经实现了水质的显著改善。水体复氧能力增强,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加。筼筜湖生态岛等区域已划定为白鹭自然保护小区,累计发现15目37科88种的鸟类在此栖息繁衍,成为难得一见的市中心湿地公园和动植物保护区。曾经的“臭水湖”已变为碧波荡漾、白鹭翱翔、繁花似锦的“城市绿肺”和“城市会客厅”。
2023年,筼筜湖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河湖典范。
雨污分流,四举措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近年来, 厦门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助力乡村振兴,率先在福建全省探索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作,全链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沟渠水塘小微水体的系统治理工作。
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河长领治,始终保持“高”的标准。一方面,强化高位推动农村污水治理。成立以市级河长为总指挥的高质量高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挥部,市河长办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农村污水治理提升。另一方面,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监管体系。厦门市率先在全省将所有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监管,作为河湖长制工作向村居延伸的重要手段,明确各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担任小微水体的塘(池)长,竖立塘(池)长公示牌,由塘(池)长亲自部署、调度、监管小微水体治理工作。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加快实现“质”的提升。创新编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实施方案》《厦门市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共制定了1240个自然村污水治理方案、917个一塘(池)一档和333个一塘(池)一策,从规划设计和制度机制着手,立柱架梁抓好农村水环境治理。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不断擦亮“绿”的底色。一方面,推进农村污水一体化治理提升。扎实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另一方面,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截除污水、清淤疏浚、修复水体、绿化提升等举措,高标准、全覆盖进行治理。
四是实施坚持长效管护,持续发挥“久”的效益。建立管护机制。建立市政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城乡污水一体化管理;制定《厦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细则》,打造全过程标准化运维模式。强化督导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和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与考核体系,市级河长定期深入现场察看治理与管护情况,副河长每月召开调度会议,督促推进具体项目建管工作,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等河长办成员单位定期进行抽查考评,市河长办对于未完成年度建管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开展约谈问责。
经过治理,截至目前,厦门市已全面完成1216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提升和333个受污染小微水体治理任务,大幅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主要流域国控、省控断面、小流域省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连续三年实现“4个100%”达标,不断满足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求。
多措并举,以实施河湖长制为抓手全面建设幸福河湖
厦门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对记者表示,2017年实施河湖长制以来,全市统筹推进全市河湖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设工作,主要做法是:
——从“政府治水”到“全民护水”。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管河护湖。厦门市始终坚持党政领导同抓治水工作,严格落实“双总河湖长制”,市双总河湖长连续四年签发总河长令,就河湖污染整治、生态修复、水质提升等问题提出目标要求,通过定期巡查河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涉水问题。发动共管共治,与公检法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共聘任6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河长、3名警官河长、检察官河长和法官河长、46名“河道警长”、10个台胞河湖长、10个小记者河湖长、200多名社会监督员广泛参与河湖治理与保护工作,凝聚起全民爱水、护水、守水的强大合力。
——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推动治水立法稳步实施。2020年5月修订《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在湖泊管理中明确实施河湖长制。2022年制定《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将全市河湖治理保护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并立法将每年3月30日设定为“厦门市河湖长日”,有效提升河湖长制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
——从“碎片管控”到全域“一张蓝图”。推动河湖水系空间管理有力。在福建省率先划定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包括溪流、水库、重要输水管渠。在全国率先将河道水系蓝线纳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管理,实现河湖水系全域“一张蓝图”,同时,出台《厦门市水系蓝线管理办法》,规范河湖水系空间管理,使水系生态蓝线的划定、调整、保护与管理实现有法可依,更具可操作性。
——从“九龙治水”到“握指成拳”。推动水岸统筹综合治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追根溯源,系统推进治理。一是推进城乡污水治理,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二是对入河排口深入溯源整治,全面开展全市9条溪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边查边治,2023年已完成东西溪流域80%溯源和35%整治任务;三是开展水源地整治,建立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将生态补偿金直补到村民。完成所有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四是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销号一起,确保动态清零。
——从村庄“脏水池”到群众身边“水景观”。推动小微水体创新治理。将全市所有920个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监管,建档编号,形成一塘(湖)一档,制定《厦门市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完成全市所有333个受污染小微水体治理,打造83处水景观示范点,推动实施“评星”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从缺水断流到“让水活起来动起来”。统筹推进河道生态补水见实效,让全市广大城乡群众共同分享生态建设红利。
(记者 李存才 通讯员 韩莹 张智杰 何箐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