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厦门:河湖长制促河湖长治

日期:2024-09-14 15:00    来源:中国财经报

字号: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统筹推进全市河湖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设,绘就了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人水和谐美丽画卷。

  治理“臭水湖”,呵护“城市绿肺”

  清晨,75岁的陈新加准时走出家门,在离家不远的筼筜湖湖区从事义务巡湖工作,多年如一日。“老人家,您每天巡湖累不累?”面对记者提问,陈新加老人表示:“水利人,风里来雨里去,习惯啦!”

  陈新加退休前担任厦门市水利局高级工程师。河湖长制工作推行以来,他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筼筜湖区巡湖工作,成为一位民间“河湖长”。在巡湖过程中,他发现垃圾、漂浮物等物品后,立即通过手机APP系统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湖面水质有异色或异味时,他会第一时间提出治理意见或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借鉴。

  厦门市水利局综合规划处处长王进峰介绍,上个世纪,由于大规模移山填海、围湖造堤,筼筜湖水体交换动力缺失,加之城市污水直接大量入湖,湖水变黑发臭、蚊蝇滋生,直接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和城市投资环境。1988年3月,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方针,打响了厦门整治环境污染的一场大硬仗。此后,厦门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予以支持。筼筜湖历经五期综合治理实践,实现了从点到面、从水下到岸上、从单一治理到联合共治的转变。

  曾经饱受污染之苦的筼筜湖,如今水质已显著改善。水体复氧能力增强,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加。2023年,筼筜湖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全链条治理,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近年来, 厦门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率先在福建全省探索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作,全链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沟渠水塘小微水体的系统治理工作。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河长领治,始终保持“高”的标准。成立以市级河长为总指挥的高质量高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挥部,市河长办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加快实现“质”的提升。创新编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实施方案》《厦门市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从规划设计和制度机制着手,抓好农村水环境治理。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不断擦亮“绿”的底色。推进农村污水一体化治理提升,扎实推进农村雨污分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截除污水、清淤疏浚、修复水体、绿化提升等举措,高标准、全覆盖进行治理。

  四是坚持实施长效管护,持续发挥“久”的效益。制定《厦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细则》,打造全过程标准化运维模式,并将农村生活污水和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与考核体系。

  截至目前,厦门已全面完成1216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提升和333个受污染小微水体治理任务,农村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主要流域国控省控断面、小流域省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连续三年实现“4个100%”达标,不断满足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求。

  多措并举建设幸福河湖

  厦门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实施河湖长制以来,全市统筹推进河湖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设工作,主要做法有:

  从“政府治水”到“全民护水”,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管河护湖。坚持党政领导同抓治水工作,严格落实“双总河湖长制”,通过定期巡查河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涉水问题。发动共管共治,聘任6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河长、46名“河道警长”、200多名社会监督员等,广泛参与河湖治理与保护工作。

  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推动治水立法稳步实施。2020年5月修订《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在湖泊管理中明确实施河湖长制。2022年制定《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将全市河湖治理保护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并立法将每年3月30日设定为“厦门市河湖长日”,有效提升河湖长制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

  从“碎片管控”到全域“一张蓝图”,推动河湖水系空间管理有力。在全国率先将河道水系蓝线纳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管理,实现河湖水系全域“一张蓝图”。出台《厦门市水系蓝线管理办法》,规范河湖水系空间管理,使水系生态蓝线的划定、调整、保护与管理更具可操作性。

  从“九龙治水”到“握指成拳”,推动水岸统筹综合治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追根溯源,系统推进治理。对入河排口深入溯源整治,全面开展全市9条溪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2023年已完成东西溪流域80%溯源和35%整治任务。开展水源地整治,建立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完成所有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