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水务发〔2025〕198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动态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京水务发〔2025〕189号)相关要求,我局自即日起组织开展2025年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供货等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具有多项市场主体资格的,可同时申报多种类型信用评价。
二、申报日期
申报日期自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4日。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12月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三、工作安排
本次评价工作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具体实施。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系统(https://smart.swj.beijing.gov.cn/gcjg/credit/app/login),点击“单位注册”,进行账号注册申请(2024年已注册的单位可直接登录)。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二)专家评审和综合汇总
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查赋分;综合汇总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以及查询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形成信用等级初评结果。
(三)结果公示
评价结果经北京市水务局审定后,在北京市水务局官网进行公示。申报单位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结果公告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
四、责任
市场主体自愿参加信用评价,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上年度已具有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如本年度不参加评价,评价机构将按《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动态管理办法》第五条,对其“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进行重新评估。
(二)信用评价申报材料中要求时间为一年之内的,在 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2月4日之间。
(三)市场主体可在https://smart.swj.beijing.gov.cn/yxsc/index/app/welcome/上查询信用评价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联 系 人:尹艳青、刘延彪、薛艳芝
联系电话:010-56695651、010-62875690
传 真:010-68215687
(二)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13671290060、17812002871、13810392250、15210067646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