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办资管函〔2025〕59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取水管理水平,近日我局组织对2024年度已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农业取水单位和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但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农业取水单位进行评价并形成初步结果,现向社会公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至4月1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_qsgl@126.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留庄路1号院 北京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度取水领域信用评价”字样,邮编:100000)。
3.电话:010-55523492
附件:北京市2024年度取水领域信用评价结果
北京市水务局
2025年3月21日
附件:
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