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运管〔2022〕130号)和《北京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京水务管〔2023〕40 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市级评价工作,通过区级自评、市级评价,初步形成了通过市级标准化管理评价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名单。现就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zzzhuozibo@163.com 。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2号楼北京市水务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化管理评价”字样,邮编:101117)。
3.电话:010-55522996;传真:010-55522941
附件:1.通过市级标准化管理评价的水利工程名单(水库、水闸、泵站、调水工程、堤防)
2.通过(含复核)市级标准化管理评价的小型水库名单
3.通过市级标准化管理评价的管理单位名单
北京市水务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