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开展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07 10:34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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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导造价工程师通过继续教育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和技能,现就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范围

(一)已取得《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逾期申请初始注册人员;

(二)已取得由北京市水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

二、课程设置

按照工程造价专业知识类型及行业业务服务范围设置课程,包括建设实践、法律法规、理论探讨等内容。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一)已取得由北京市水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登录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官(www.cwhida.org.cn) 点击“培训平台”栏,完成注册后即可学习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继续教育课程。

(二)已取得《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逾期申请初始注册人员。请与010—56695651联系验证后,再登录网址学习。

四、学时证明

参加学习人员可在线打印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电子证书。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凭合格证明电子证书作为注册执业依据。

五、其他

2021年、2023年已取得《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但尚未注册的人员,在2024年7月30日前申请初始注册时可暂不提供近1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朱  霞;联系电话:5552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