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2021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

日期:2022-01-13 17:36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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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维度自查内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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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完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研究制定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重点实施五大行动,采取空间管控、行为管控、生态修复、联合执法等多项措施,加大水污染防治与水源保护措施的实施力度。抓紧开展密云水库流域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编制工作,着力推进完善“五个保水”机制,推进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工程运行、防洪度汛等精细管理、精准调度、智能监控水平。
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4项(第20、223、225、227项)。完成整改。第20项:北运河(通州段)综合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完成投入使用验收;甘棠船闸、榆林庄船闸建设完成,2021 年 6月底前具备通航条件。通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完成开展入户清登测算,进行住宅与非住宅认定,年内启动征收工作的目标。萧太后河(九棵树西路-京哈高速公路)综合治理工程已完工。
第223项:完成20个单位(小区)自备井置换。加大对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的巡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对于运行不正常的、擅自停运或“空转”的,采取通报、执法等手段督促进行整改,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第225项: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国企、驻京部队等水资源费欠缴问题,对于其他欠费散户,分类催缴,持续催缴水资源欠费。积极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争取中央部委支持。一是做好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工作,目前已经深化完成补偿实施方案以及补偿协议编制,并向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有关中央部委汇报。
第227项:团九二期、河西支线隧洞基本贯通。亦庄水厂、石景山水厂已建成并投产运行。门城水厂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丰台河西第二水厂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并上报市发改委审查,丁家洼水厂已完成规划调整方案论证。
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10项(第2、6、8、9、14、19、20、33、34、35项)。完成整改。我局如期完成8项整改任务公示,另外2项计划于2022年底前完成。10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销号。

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加强疫情防控,建立“指标化、清单化、台账化”工作机制,持续摸排并动态掌握水务系统全体人员情况,加强点密接、次密接等疫情相关重点人员情况监测,实行请销假动态管理,建立涉疫人员、请销假人员等各类台账;二是推进疫苗接种,持续推动前两剂疫苗接种动态清零工作,按照“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原则,部署开展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各部门解决了推进接种过程中涉及5个区16个街道的18个问题。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局疫情防控“一办五组”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转,应急值班室24小时值守,及时传达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主动向市委信息室上报全局疫情防控重要信息;实行“日报告、周汇总、月总结”制度,按时向市疫苗组、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报告疫苗接种进展情况。
全面依法
履职
基本完成非居民智能水表更换,完成居民智能水表更换100万支,新建独立计量区(DMA)567处,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累计完成新建独立计量区(DMA)576处;完成居民智能水表更换100万支。
农村地区安装入户水表50万块,全市集中供水行政村基本实现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完成。农村地区安装入户水表50万块,全市集中供水行政村基本实现一户一表、计量收费。
完成300个村庄污水治理任务,加快延庆张山营镇等5座再生水厂改造,建设污水收集管线35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40公里。完成。2021年已完成322个村庄污水治理工程,超额完成年度300个村庄建设任务。建设完成污水收集管线568公里,改造雨污合流排水管网69公里。延庆区张山营镇田宋营、刘斌堡乡、四海镇再生水厂已全部通水调试。房山城关(一期)、良乡(一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通水运行。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完成。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严格执行“六联单”制度,全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8%以上。完成。全市污水处理率已达95.8%以上
完成20个单位(小区)自备井置换。完成。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20个单位(小区)自备井置换,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甘棠船闸、榆林庄船闸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推进北运河杨洼船闸开工建设。完成。完成甘棠、榆林庄船闸通航设施建设,北运河杨洼船闸已开工建设。
实现北运河(通州段)游船通航。完成。已完成通航设施建设,具备通航条件。
完成“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任务8项。完成。已完成“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任务年度目标。
全面依法
履职
出台新时期强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河湖长履职规范。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完成。制订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并将河湖长履职规范作为附件一并提出。发布2021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印发《永定河平原段管理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以河长制为抓手,组织开展永定河平原段管理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持续推进违法建设、垃圾渣土、设施农业、林木等问题整治。多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完成300条小微水体整治工作,强化管护机制。完成。制定印发北京市小微水体整治管护工作标准规范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区开展小微水体整治,截至12月底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305条。
确保已治理的142条段黑臭水体水质不反弹。完成。每月组织相关单位对我市142条段整治后黑臭水体进行暗访检查,将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反馈各区进行整改,各区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各区加强日常管护养护工作,确保整治后黑臭水体水质不反弹。
开展劣Ⅴ类水体全面排查,形成“一河一方案”,加快治理销号。完成。前期组织相关区按照“一河一策”原则制定了劣五类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了现场踏勘,正式印发了《北京市劣Ⅴ水体整治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组织各区加快推进劣Ⅴ水体整治工作,2021年,已有11条段完成工程措施治理。
推动潮白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规划。完成。编制《北京市潮白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规划》,并征求相关委办局、区政府意见,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完成北运河(通州段)综合治理主体工程。完成。北运河(通州段)综合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完成投入使用验收。
推进永定河平原南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年内实现开工建设。完成。永定河平原南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履行施工招标程序,并进场实施。
全面依法
履职
组织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配合做好密云水库水源保护立法工作。完成。制定密云水库流域水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提出保水政策,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制定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总氮源解析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果,组织编制完成安达木、白马关等河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组织赴河北省张家口、承德有关县检查调研水源保护工作,10月1日密云水库蓄水35.79亿立方米,水位155.3米,创建库以来新高。
推动签订新一轮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完成。组织完成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清算工作,累计支付河北省生态补偿资金9.5亿元;组织开展潮白河流域河北省入境北京市河流水量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协议实施评估工作;在中央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研究制定新一轮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围绕补偿基准、补偿标准等关键指标开展论证,与北京市、河北省相关部门开展多轮次磋商,形成了新一轮补偿协议草案。
继续深入研究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成。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和实施方案,请中央有关部委领导赴京调研指导补偿机制工作,配合市政协与永定河上游省区进行对接沟通,协商补偿资金规模等事宜。
建成宋庄蓄滞洪区二期工程并投入运行。完成。宋庄蓄滞洪区二期工程已建成并完成投入使用验收。
通过排查梳理、评估鉴定形成阻水设施拆除台账,并组织实施拆除。完成。组织进行典型河道调研,先期试点拆除了潮白河减河汇合口土坝、怀河土坝、北坞闸、北沙河1号涵闸等11处阻水设施;总结试点经验,于7月中旬印发了《2021年拆除河道阻水设施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区水务局、各市属水管单位开展全面排查、认定、拆除工作。经统计,排查出阻水设施共63处,2021年共完成拆除32处,并持续推进其余设施的拆除工作。已办结。
全面依法
履职
大力实施《北京市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2015年)》,加强积水点评估分析和治理,新建改造雨水泵站2座,开工治理积水点9处、完工5处。完成。市水务局、市河长办联合印发《北京市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任务分工》,将任务落实到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评估、梳理、分析2021年汛期新发现积滞水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采取工程措施和应急抽排措施解决积水问题。新改建泵站2座,积水点治理任务完成。
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28亿立方米左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1%左右。完成。落实《北京市2021年度生产生活用水计划及水资源配置方案》,全市生产生活用水总量预计在27.4亿立方米左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1%左右。
再生水配置量提升10%。完成。北京排水集团、朝阳区水务局完成15家公园共1000万平米园林、绿化再生水替换工程,再生水配置量同比提升12.7%
水务系统率先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完成。在全市水务系统机关及事业单位、供排水企业率先建成节水型行业的基础上,继续完成275家基层闸站、所、队的节水型单位创建。
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年度任务4项(第57、58、59、60项)。完成。相关进展情况已报市规自委督查处。
完成机井码试点方案。完成。按照智慧水务要求,推进全市机井码试点工作,已完成全市所有取水井机井码的编码制码以及机井码小程序研发上线和标志牌安装使用规范制定等工作,机井码试点工作已经完成,正在指导各区开展机井码全面推广与应用工作。
完成水旱灾防御应用系统项目方案编制。完成。水旱灾防御应用系统从2021年3月份开始开展申报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深度剖析现有平台的现状与水旱灾害防御业务的实际需求差距,调研各科室的实际工作需求,与智慧水务1.0基础底座进行多次沟通与对接,2021年11月初完成项目方案编制工作,11月12日组织专家进行方案审查,11月16日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方案修改完善。
全面依法
履职
1.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完成率100%;动态排查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年度挂账问题隐患整改率100%;挂账隐患抽查核验整改合格率95%以上。
2.年度风险评估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市属国有企业风险源审核率100%,按时报送安全风险评估成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率100%。
3.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事件),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市级23项目标任务全部按要求完成,个别指标超额完成,挂账隐患35项,其中重大隐患5项,全部落实整改,整改合格率100%,日常核查率117%,挂账抽查核验率100%。
2.2021年按要求开展风险会商工作,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水务行业共568家单位(企业)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其中供水138家,排水195家,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142家,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标段)93家,共评估出风险15504个。其中,低风险9226个,一般风险5667个,较大风险584个,重大风险27个。各责任主体单位都对各类风险采取了防控措施。截至12月中旬,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全市行业调查类任务已全部完成(市级、区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市级部门优先完成延庆区评估区划工作,上述成果均按要求提交水利部。
3.2021年度,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警示教育,强化执法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全年安全生产市级处罚17起,罚款41.7万元,推送信用扣分4次,致函住建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次。
1.行政执法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80%。
2.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90%。
3.“三项制度”执行规范率达到规范要求。
4.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调整及时率达到及时调整要求。
5.推进《北京市节水条例》立法工作任务。
6.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任务。
7.完成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任务。
8.推进扫黑除恶等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任务。
1、市水务局行政执法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为95.08%。
2、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为99.75%。
3、“三项制度”执行规范,达到要求。
4、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调整及时,达到要求。
5、《北京市节水条例》的立项论证报告已获得市人大审议通过,进入草案起草阶段。
6、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8件,备案5件。
7、办结复议案件4起,完成2起复议案件答辩、2起行政诉讼案件应诉。
8、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按要求开展。
全面依法
履职
出台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明确水影响评估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要求,对区域内建设项目可采取直接准入、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多种方式简化管理。明确工程建设项目供排水方面市政接入标准,简化市政接入审批流程。推动不动产登记与供排水方面市政公用企业信息共享,实现同步过户。编制印发《北京市区域水影响评价、规划水影响评价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实施细则(试行)》,对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推行告知承诺等简化办理方式。全面完成营商环境4.0改革任务。
市委市政府其他重点工作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民生实事年度任务目标。
全面提升
效能
政务
效能
政务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利用局网站、“水润京华”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及时更新北京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5件,并已作政策解读,专项政策解读一期。发布2020年北京市水生态监测及健康评价报告和北京市生态健康等级指示物种(2021版),13期北京市平原区地下水动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已全部依法依规并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放管服”改革情况“放管服”改革情况:
1.推进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建设项目配套节水设施竣工验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排水许可(部分)、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区域水评、规划水评范围内部分)均实现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并编制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指南、告知承诺书,明确了监管措施。
2、实现90%事项“全城通办”
市水务局事项100%实现线上“全城通办”,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                               
3、在京津冀自贸区内推出“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此项内容我局暂不涉及。
全面提升
效能
政务效能接诉即办情况“接诉即办”情况:
1.深入学习《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做好“接诉即办”日常诉求的接收、分派、催办、回访、督办、反馈、统计、分析、考核等工作,编写日报、周报、月报、类型报、行业问题专报等。
2.推进水务专员进街道工作向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延伸,研究启动水务联络员进社区试点工作;持续做好水务专员和水务联络员日常工作的服务管理,以及反馈诉求的接收、分派、催办、回访、督办、反馈、统计、分析等工作。
审批服务情况审批服务情况:
坚持服务为民理念,严格按照高标准建设水务窗口。聚焦企业群众的操心事、忧心事、烦心事,积极协调机关业务处室和相关下属单位,推进水务政策服务包、行业管家等工作,为三峡集团、节能环保集团等重点企业、冬奥会等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暖快优”的满满服务,截止到目前市水务窗口获得锦旗16面,感谢信11封。今年我局四个季度均获得“先进单位”和“最佳首席代表”称号,综合评分全市名列前茅。未出现有效投诉情况。
一网通办情况一网通办情况:
我局深入落实《北京数字服务实施方案》,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改革工作,水务系统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电子印章实现“应刻尽刻”,持续深化水务事项全程网办,水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100%,水务3个证照类事项均已实行电子证照。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北京水务营商环境新高地,全力推进水务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面提升
效能
管理
效能
建立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推动年度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和管理水平提升。完成。逐步完善内部绩效管理机制,出台《北京市水务局处级领导班子(处室)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指导全局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考核内容涵盖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考核。本年度着重推动业务工作考核体制机制完善,以折子工程考核为抓手开展机关处室业务工作情况考核,出台局属单位业务考评办法并开展考核工作。各部分考评工作由相关处室担任考评主体,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汇总计算,作为全局考评结果,同时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年度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全面预算
管理
财政
效益
财源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配合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资金37300.3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2600万元(基金预算23887万元、资金预算871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3201万元(用于南水北调调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89万元(山洪灾害防治及生态清洁小流域资金),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10.30万元(用于水文总站张坊水文站水文监测设施和北运河管理处堤防涵闸的汛期水毁修复工程)。完成了本项工作。
成本控制和项目绩效评价配合市财政局完成自来水集团成本绩效报告编制,获得了市领导认可。通过事前评审、事中跟踪、事后评价,持续推进预算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实现财政资金评审全覆盖。切实推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组织完成2020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评价项目455个。其中,评价得分在90(含)至100分的402个、评价得分在80(含)至90分的51个、评价得分在60(含)至80分的2个、无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项目。完成了本项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2021年初预算执行率达到99.62%。主要保障了智慧水务、百项节水标准制定、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度汛、南水北调中线调水、永定河生态补水、水利工程和南水北调干线及配套工程安全运行、污水处理厂运行、机构改革以及后勤保障等资金需求,落实汛后水毁修复及能力提升等资金需求。完成了本项工作。
全面预算
管理
绩效
审计
遵守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2021年,我局共接受市审计局开展的3项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提出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1个问题,我局已按时完成整改。
二是潘安君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潘安君同志经济责任任中审计,我局于12月28日收到审计报告,正针对审计提出问题拟定整改工作方案,待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全面推进整改。
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审计评价
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全面优化
服务
服务自评制定区域水影响评价、规划水影响评价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简化方案,印发《北京市区域水影响评价、规划水影响评价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实施细则》。 印发《北京市水务局优化调整水影响评价审查流程工作方案》,完成规划水评、建设水评“评审合一”改革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调整。编制印发《北京水务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建设项目涉水审批服务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