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召开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案件专题研讨会

日期:2017-02-17 12:08    来源:默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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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场

  

  任杰讲话

  本站讯 2月17日,市水务局召开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案件专题研讨会,对 5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涉嫌未经验收即投产使用的案件进行集体会商,以确保对其做出依法、合规的行政处罚。市水务局副巡视员任杰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执 法监督处负责人和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负责人参加研讨。 
  研讨会上,市水保总站执法工作人员分别从调查取证、责令限期整改、权利告知和处罚建议四方面对5起案件进行了简要汇报,在违法事实认定、违法行为时效性和是否存在从轻处罚情节等方面提出了初步意见,并进一步征询法律专家意见。与会专家、律师进行了专业解答和深入探讨,对完善现有材料、解决实际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负责人表示,从执法的角度来讲,我们应当严格依法办事,要明确“投产使用”的具体概念和标准,借鉴相关案例来完善该5项案件的补充材料,为今后此类案件的执法工作提供借鉴。 
  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负责人指出,对此类需要作出行政许可批复的工程项目,行政机关不能仅停留在对事前项目许可和事后竣工验收许可工作,还应当加强对事中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在项目进展过程中留下执法痕迹。法制部门要求各单位依法履职时,也应进一步加强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帮助各单位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指导执法人员如何在调查取证中抓住关键证据等,如此一来,才能真正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 
  任杰强调,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遵照专家建议,将现有的要件补充完善,打牢前期基础,确保程序上不出问题,保证当前能想到、做到的工作落实到位。 
  局法制处、郊区处、水保总站负责人,及相关法律顾问、律师出席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