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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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水资源调度中心是北京市水务局下属单位,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计划信息科,调度科。

北京市水资源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责为:协助起草本市年度水量调配方案及调度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水资源调度运行的日常值守工作;承担水资源应急调度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1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03.49万元,比上年增加203.24万元,增长15.6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22.65万元,比上年增加148.87万元,增长11.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5.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87.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1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9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21.98万元,增长10.43%,其中:基本支出584.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24%;项目支出707.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7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6.14万元,比上年增加115.89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追加项目经费智能调度管理系统验收安全测评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8%;农林水支出1222.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8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67万元,下降43.7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0.8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67万元,下降43.79%。主要原因:因疫情防控,减少人员集中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2.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1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2.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1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因单位年初预算未申报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决算按实际发生金额填报。

3、“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222.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12万元,增长1.34%。其中:

“水利”(款)2021年度决算1222.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12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单位未搬迁至原定办公地址,办公房屋修缮及搬迁费支出压减,同时单位新办公地址由三家单位共同使用,后勤综合服务保障支出压减;以及追加项目经费智能调度管理系统验收安全测评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上年结转项目北京市多水源智能调度体系综合研究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84.2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奖励金。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4.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以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