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职责是负责中心城区市管河湖的执法监察和水行政处罚工作;承办市水务局委托的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专项执法、市管自来水厂地下水源地以及中心城区范围内市管供水、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及排水户的执法监察工作。
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下设五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执法督察科、法制科、第五分队(节排水执法科),下设五个分队:直属分队、第一分队、第二分队、第三分队、第四分队,执法范围为流域与区域相结合,水环境、水工程执法范围按流域划分,节排供水、水资源执法范围按区域划分。
根据京编办行[2020]179号,整合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和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的职责和机构,以及市水务局相关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组建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总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行政编制105人,年末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85.88万元,比上年减少1538.18万元,下降46.2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83.80万元,比上年减少1538.85万元,减少46.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3.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85.88万元,比上年减少1409.92万元,下降44.12%,其中:基本支出1710.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76%;项目支出75.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5.88万元,比上年减少1538.18万元,下降46.2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水政大队年初预算剩余指标于2021年5月份全部退回财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1%;农林水支出1609.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157.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1.02万元,下降53.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157.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1.02万元,下降53.4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水政大队年初预算剩余指标于2021年5月份全部退回财政。
2、农林水支出2021年度决算1609.8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92.99万元,下降49.74%。其中:
水利支出2021年度决算1609.8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92.99万元,下降49.7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水政大队年初预算剩余指标于2021年5月份全部退回财政。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91.7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4万元减少3.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14万元减少3.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14万元减少3.14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水政大队年初预算剩余指标于2021年5月份全部退回财政。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8.63万元,比上年减少91.70万元,减少原因:机构改革,水政大队年初预算剩余指标于2021年5月份全部退回财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6台,99.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3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应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