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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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单位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京编办行[2020]179号,整合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和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的职责和机构,以及市水务局相关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组建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属于市水务局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市水务局名义执法。主要职责为: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水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各区水务执法工作。

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机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执法督察科和法制科,下辖16支分队,分别为西城分队、东城分队、海淀分队、朝阳分队、丰台分队、石景山分队、通州分队、大兴分队、房山分队、门头沟分队、昌平分队顺义分队、怀柔分队、平谷分队、密云分队和延庆分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行政编制人数319人,实有在职人数24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数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910.05万元,因为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上年度收、支总计为0.00万元。2021年度收、支总计比上年增加4910.05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10.05万元,因为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上年度收入合计为0.00万元,2021年度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491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6.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1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93.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05.09万元,因为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上年度支出合计为0.00元,2021年度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320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8.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60%;项目支出1326.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4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10.05万元,比上年增加4910.0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上年度收、支总计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2%;农林水支出2917.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13.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50万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13.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50万元。主要原因:因为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进修及培训”年初预算为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决算181.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1.02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181.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1.02万元。主要原因:因为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

3、“农林水支出”2021年度决算2917.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17.29万元。其中:

“水利”2021年度决算2917.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17.29万元。主要原因:因为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水利”年初预算为0.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78.2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1万元,因为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2.81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 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81万元,因为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2.81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2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6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8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56.51万元,比上年增加256.51万元,增加原因: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所以上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0.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4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94.7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