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市水务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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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水务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为北京市水务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产科、财务科。

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部分所属单位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工作;承担供水单位经营收支计划编制、供水成本核算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1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4894.55万元,比上年增加65300.54万元,增长29.7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4869.10万元,比上年增加65296.37万元,增长29.74%,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869.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3681.80万元,比上年增加64345.99万元,增长29.34%,其中:基本支出514.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8%;项目支出283167.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8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4894.55万元,比上年增加65300.54万元,增长29.74%。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机构改革,根据主要职能及新增工作内容,调整追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经费,满足新办公楼的物业管理及日常运行,确保具备基本的办公条件;二是为缓解首都水资源供需紧张问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2021年我市外调水量增加,南水北调、境外集中输水项目较2020年资金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681.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283681.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1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1万元,下降88.1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0.1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1万元,下降88.13%。主要原因:2021年度受新冠肺炎影响,单位线下培训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24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0.24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83681.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069.55万元,增长10.98%。其中: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283681.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069.55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一是南水北调、万家寨引黄调水等境外调水类项目根据实际调水量综合调增预算资金;二是由于新增办公区域物业、食堂、后勤服务等职能划归我单位,综合调增项目预算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14.1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台,原值21.24万元,为纳入公务用车车改车辆,目前已由车改办收回并办理核销手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