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水务宣传中心于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北京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3个科室:综合办公室、内宣科、外宣科。主要职责:承担北京市水务局日常新闻发布、新闻宣传报道与外宣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水务网络舆情汇集分析和网络新闻采编工作;承担水务宣传资料的采集、整理和存储工作;承担《北京水务报》(内部刊物)编辑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50.47万元,比上年增加33.88万元,增长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18.16万元,比上年增加1.57万元,增长0.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8.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1.70万元,比上年增加87.28万元,增长10.85%,其中:基本支出414.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54%;项目支出476.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3.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0.47万元,比上年增加33.8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1名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有所增长,项目增加了媒资库建设,减少了社会宣传和档案整理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70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891.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9%,“教育支出”0.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91.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7.93万元,下降8.98%。其中:“水利”(款)支出2021年度决算891.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7.93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1名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有所增长,项目增加了媒资库建设,减少了社会宣传和档案整理项目,基本经费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39万元,下降78%。其中:“进修及培训”(款)支出2021年度决算0.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39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学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4.9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