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市水文总站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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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本单位为北京建设提供水文服务。水文监测、水文预报、水文信息管理、水文行业建设、水文研究、水文人才培训、水文政策宣传、水文科技咨询与有偿服务。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水质监测任务,开展水质调查与评价;承担本市水质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制、上报、发布工作;承担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设14个科室(队),分别是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财务科、综合计划科、信息科、后勤服务科、化验室、水环境监测管理科、水情科、水文监测管理科、水资源监测管理科、水文勘测一队、水文勘测二队、审计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74人,在职人员155人,退休9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491.62万元,比上年增加8314.72万元,增长63.1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061.55万元,比上年增加6811.32万元,增长60.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36.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467.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57.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11.51万元,比上年增加957.86万元,增长9.25%,其中:基本支出4979.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02%;项目支出6332.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54.93万元,比上年增加7732.35万元,增长69.52%。主要原因:根据2021年超长汛期暴露出的问题,市水务局年底给我单位追加了水旱灾害防御应用提升和水文监测补短板等方面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3.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5%;农林水支出911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3.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9万元,下降1.3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13.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9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我单位支出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60.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1.03万元,下降4.4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60.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1.03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单位调离、退休职工较多,故我单位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9111.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4.76万元,增长2.07%。其中:

“水利”(款)2021年度决算9111.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4.76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我单位在抚恤金和小微水体整治达标考核调查监测等方面,有追加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51.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1.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79万元,下降14,54%。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1.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79万元,下降14,54%。主要原因:按照基建项目支出进度和合同等要求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74.1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0.59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78万元减少17.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因为疫情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0.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5.98万元减少15.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4.49万元减少14.49万元。主要原因:车辆购置手续12月30日批复,年底正在履行政采手续,未到支付环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0.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1.49万元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公务用车相关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9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6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4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48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4.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8.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0.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1.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4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7台,476.1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8.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9.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北京市水文总站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