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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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本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北京段市内配套工程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工作。本单位内设四个部门,分别为综合部、计划合同部、征地拆迁部、财务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69.59万元,比上年减少1094.65万元,下降74.7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9.59万元,比上年减少1094.65万元,下降74.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4.90万元,比上年减少1129.33万元,下降77.13%,其中:基本支出334.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9.59万元,比上年减少1094.65万元,下降74.76%。主要原因:按照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本年度未申报项目经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3%;农林水支出295.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1年度决算38.96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38.96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一致。

2.“农林水支出”2021年度决算295.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34万元,下降9.30%。其中:

“水利”2021年度决算295.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34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2021年压减了一般性支出30.34万元,如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34.9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奖励金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27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3万元减少1.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33万元减少0.33万元,减少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40万元减少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一致。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40万元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1.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了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按照车辆实际情况,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车辆维修费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维修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2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9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末,本单位有车辆1台,原值24.0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经费支出,因此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