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为北京市水务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受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负责南水北调中线惠南庄泵站以下北京段干线工程的运行管理。负责工程沿线安全巡查及监测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资源保护与配置、水环境维护工作。负责工程的应急抢险工作。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设置了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党务办公室、工程科、调度科、房山管理所、西四环管理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数2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553.05万元,比上年减少11067.73万元,下降48.9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782.52万元,比上年减少6211.93万元,下降62.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1.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753.29万元,比上年减少7922.46万元,下降44.82%,其中:基本支出963.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8%;项目支出8789.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1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52.26万元,比上年减少11066.61万元,下降48.93%。主要原因:2020年项目经费中包含了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北京段工程停水检修PCCP管道检修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2.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农林水支出9751.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1.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8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1.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85%。
2、“农林水支出”2021年度决算9751.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50.58万元,增长74.11%。其中:
“水利”2021年度决算9751.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50.58万元,增长74.11%。主要原因:2021年追加了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北京段)安全防护提升改造工程、拒马河应急抢险工程等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62.6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2.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1.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7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2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 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8.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主要工作包括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水面与岸坡保洁,水华防治,山林和乔木、灌木、绿篱、草坪养护及景观提升建设,设备维修养护,变压器和供电线路代维护,设备设施运行用电、用油费,垃圾消纳费,仪器仪表检测鉴定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费用,生产和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河湖局部清淤,水闸、大坝、堤防等设施安全鉴定和检测费等。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