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09:58:51    来源:默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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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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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

  3.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4.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6.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7.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8.负责本市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

  9.承担本市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0.负责本市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1.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参与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12.负责研究拟订本市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建议,具体组织落实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部署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召开督查、考核;负责相关的信息、宣传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水务局年末机构4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38个。

  行政单位包括北京市水务局机关本级和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筹备工作办公室。

  事业单位包括北京水利水电学校、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水务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水务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北京市水务局党校、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永定河滞洪水库管理处、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宣传中心、北京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北京市水影响评价中心、北京市西郊雨洪调蓄工程管理处、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自动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务局房屋管理中心、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北京水利医院、北京市密云水库医院、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水务局幼儿园、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59519.98万元,比2016年收入528057.42万元,减少68537.44万元,减少12.98%,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减少。其中:本年收入709882.2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256.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2,618.6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14848.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6.61%;事业收入31453.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43%;经营收入61217.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63 %;其他收入2363.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3 %。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3309.68万元,比2016年支出755360.37万元,减少62050.69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减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787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33%;项目支出484665.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91%;经营支出6076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6%。

  2017年结余分配19621.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3411.54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41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237.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0.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5.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6%;节能环保支出2118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1 %;城乡社区支出2305.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5%;农林水支出473462.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86 %;其他支出3122.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7237.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7397.41万元减少160.19万元,减少2.17%。其中:

  “普通教育”(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1291.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329.09万元减少37.29万元,减少2.81%。主要原因:年中核减收回部分公用经费预算。

  “职业教育”(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4636.4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4677.96万元减少41.54万元,减少0.89%。主要原因:年中核减收回部分公用经费预算。

  “进修及培训”(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1309万元,比 2017年年初预算1390.36万元减少81.36万元,减少5.85 %。主要原因:年中核减收回部分公用经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6780.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7411.41万元减少630.86万元,减少8.5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6780.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7411.41万元减少630.86万元,减少8.51%。主要原因:年中核减收回部分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1325.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340.58万元减少14.76万元,减少1.1%。其中:

  “公立医院”(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1325.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340.58万元减少14.76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年中核减收回部分公用经费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类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21180.8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8364.38万元增加2816.49万元,增长15.34%。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2408.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408.5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世行项目还本付息项目资金。

  “污染防治”(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18772.3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8364.38万元增加407.99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所属六个单位清洁能源改造项目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级科目)2017年决算2305.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305.99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2305.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305.99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世行项目还本付息项目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473462.3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470570.84万元增加2891.55万元,增长0.61%。其中:

  “林业”(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3714.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726.76万元增加2987.3万元,增长411.04%。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官厅水库八号钱水质净化湿地工程项目资金。

  “水利”(款级科目)2017年度决算469748.33万元,比 2017年年初预算469844.08万元减少95.75 万元,减少0.02%。主要原因:年中核减收回部分公用经费预算。

  7、“其他支出”(类级科目)2017年决算3122.8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160.22减少37.39万元,减少1.18%。其中:

  “其他支出”(款级科目)2017年决算3122.8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160.22减少37.39万元,减少1.18%。主要原因:年中核减收回部分公用经费预算。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城乡社区支出81463.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63.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64万元减少0.78万元,减少0.3%。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263.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64万元减少0.78万元,减少0.3%。主要原因:经公开招投标程序,水库移民监测评估项目资金产生招标净结余资金。

  2、 “城乡社区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81463.2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70345.56万元增加11117.72万元,增长15.8%。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7596.6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596.64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永定河、凉水河水毁修复、本运河榆林庄闸至杨洼闸险工段治理工程等基建资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5025.5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557.81万元增加3467.71万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永定河、凉水河水毁修复、本运河榆林庄闸至杨洼闸险工段治理工程等基建资金。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 68841.1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68787.75增加53.37万元,增加0.08%。主要原因:污水处理量和代收手续费实际与预算差异。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0553.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38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19.2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47.04万元减少627.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85.6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62万元减少76.3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继续压缩一般性公务考察和培训团组,压缩任务天数和团组人员数量。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赴老挝、斯里兰卡、丹麦、俄罗斯、荷兰、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水务考察,参加京港合作交流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26人次,比2016年团组数减少3个,人次减少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29万元,比2016年人均3.13万元增加0.1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25.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24.96万元减少99.6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继续压缩接待人数、规模等。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水利系统单位来访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1659批次,公务接待12185人次,人均接待费20.76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008.3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460.08万元减少45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8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20.4万元增加68.6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含上年安排(更新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的公务车购置预算本年支出数据,更新公务车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819.3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339.68万元减少520.35万元,主要原因:水务局完成公务车改革,各单位都相应减少了公车使用频次。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74.1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60.7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0.2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44.21万元。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8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1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93.33万元,比上年增加12.73万元,增加原因:差旅、培训、会议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9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90.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67.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1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66403.56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624辆,价值14869.1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4台(套),价值15038.1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本年无此收支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水务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3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02%,涉及金额401395.15万元。其中,对3个项目进行了普通程序评价,对136个项目进了简易程序评价。

  经评价,3个普通程序评价项目得分分别为永定河循环管线运行维护工程88.14分、凉水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87.91分、肖家河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费81.75分,评价等级均为“良好”;136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中,评价得分介于100(含)-90分(含)的项目共计61个、占比44.85%,得分介于90-75分(含)的项目共计72个、占比52.94%,得分在75分(含)以下的项目3个、占比2.21%。

  • 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凉水河是北京城区南部重要的分洪排水河道,多年来,随着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的开展,凉水河水利工程基本功能得到了保障,水环境得到了较大提升,但仍存在堤身植物覆盖率不足、闸坝与附属设施损坏、河道保洁与水质不能满足周边居民需求的问题。为贯彻落实政策文件中“加快水利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的要求,保证凉水河水工设施安全,促进河道水环境更加优美、清洁、美观,2016年9月,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申报2017年度凉水河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87.91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一是项目决算方面。项目总体和阶段性目标与年度工作内容相一致,能够涵盖项目年度工作内容,项目绩效目标较为具体、明确,指标设置较细化、量化,项目申报条件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规范,申报资料较为齐全。但项目年度计划制定不够合理,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仍有待提升。二是项目管理方面。项目资金到位足额、及时,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较为规范;项目组织机构较为健全,人员分工较为明确;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实施方案较为明确,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合同与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项目过程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三是项目绩效方面。项目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项目内容及工作进度组织项目实施,项目产出质量达标情况较好。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凉水河周边环境,保障了防洪安全,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但凉水河处未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的可证性不足。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

  凉水河管理处按照管辖范围内的水域面积设定2017年各项工作的工程量,未对凉水河水利工程运行现状、实际维修养护需求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论证,项目年度工作重点不突出。同时,项目绩效指标缺少可持续影响指标;产出质量指标“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状态”、“防洪安全”的指标值未明确具体目标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100%”,指标值设置较高。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有待提升。

  2、项目过程管理不够规范,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评价发现,项目过程管理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凉水河管理处确定的工程维修养护标准与《北京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不够一致,且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项目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一致性较难判断。二是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未明确资金支付流程、审批权限、支付方式及票据管理等要求,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三是部分合同未明确绿化保洁面积与委托业务的质量要求,未标明堤防工程桩号,合同内容不够完整。四是河道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一、二、三、四标段工程,与其他专项委托业务合并招标,但中标通知书中仅明确了2项委托业务的总金额,未明确各项委托业务金额,不能为后续确定各项委托业务的合同金额提供依据,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

  3、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项目年初设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公众满意度达到100%”,但截至评价日,凉水河处尚未对项目服务对象,如周边居民,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也未提交其他证明公众满意的支撑资料,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情况的可证性不足。

  (四)建议

  1、注重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科学设置绩效目标与指标

  建议凉水河管理处针对多年期延续性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对每年水利工程运行现状及实际维护需求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明确本年度内项目维修养护重点。在此基础上,根据《北京市市属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定额》的要求,合理、细化的编制各项工作的预算明细,保证预算申报金额与现实需求相符。同时,围绕项目年度工作重点,设置全面、明确、合理的绩效目标与指标,为项目后续评价工作提供考核标准。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建议凉水河管理处从以下方面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资金支付流程、审批权限、支付方式及票据管理等要求,以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二是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合同关键条款的约定,如,委托业务内容、质量要求及合同期限,并加强堤防工程桩号管理,在合同中标明桩号,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三是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对于工程合并招标的情况,在招投标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中明确各项工作的资金来源、金额,为后续合同签订提供依据。

  3、注重满意度调查问卷的设计和统计分析

  建议凉水河管理处重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在各子项工作完成后,结合项目工作内容和初始绩效指标,合理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获得科学实用的统计数据,以提高满意度调查成果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为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一定的指导。

  北京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