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日期:2024-01-31 14:17: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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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部署,北京市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6月11日至6月16日对市水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并于10月1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针对督察发现的4方面10个具体问题,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扎实有力推进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已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确保根源整改。

局党组、班子充分认识统计督察鲜明的政治属性,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增强水务系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

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审议《北京市水务局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部署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三)坚持上下联动,实现系统整改。

建立市、区两级整改工作专班,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层层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市水务局牵头抓总,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各区水务局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条自查,报送阶段性自查情况和最终整改报告,确保水务系统上下联动,形成整改合力。

二、聚焦反馈问题,精准推动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的一系列讲话指示批示,内容包括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方面。二是局领导带头传阅学习统计有关政策文件材料,以上率下,推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再学习、再深化。三是在水务系统统计业务工作培训会上,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进行再学习再研讨,将学习范围拓展到基层统计人员。四是组织各区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集中学习统计政策文件、国家统计局直接核查和督办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不断提升水务干部统计数据风险防范意识。五是修编完善《水务统计相关政策材料(汇编)》,面向水务系统发放,将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一体推进。

(二)关于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与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要求方面。

一是全面停止未经审批备案开展的调查,确保与审批的统计调查制度完全一致。组织水务系统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或备案、先调查后审批或备案、修改后未及时报批或备案等情况。二是通过培训和工作布置发文等多种途径,持续加深对《北京市部门统计规范化管理办法》解读,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规范部门统计工作。三是向统计部门报送年度数据发布计划,并严格按时间要求向社会公开发布水务统计数据,共享统计成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发布延期公告。四是加快水务统计工作进度,力争内部统计参考资料与对外共享数据同步发布,避免数据不一致情况发生,同时增加统计指标口径注释说明,避免对公众造成歧义。

(三)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方面。

一是结合水务管理工作实际,印发《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建立防范和惩治水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通知》,压实各级水务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各区水务局、有关企业向市水务局报备《北京市水务统计调查制度》《北京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等4项统计调查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人,建立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三是结合水务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监督检查海淀区、房山区水务局防范和惩治水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责任,指导区水务局建立健全水务统计数据上报和审核机制,维护统计制度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定期邀请市统计局、水利部专家进行政策制度讲解,主要内容包括现行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文件精神、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注意事项等,强化水务统计人员对统计政策文件的理解,深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

(四)关于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方面。

一是建立《水务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规范制度设计、数据收集及初步审核、专业审核、综合审核、数据发布、数据归档等环节质量控制标准和方法,规范统计数据全流程管理,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促进源头数据质量提高,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二是组织开展面向区级水务部门、供水企业的多次统计业务培训,包括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培训、《北京市水务统计调查制度》《北京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培训、北京市水务统计系统和用水管理系统操作培训、节水型城市相关指标解读、城乡供水企业关联报表解读、投资纳统专题培训等,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统计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三是对于督察发现的数据差错,市水务局有关业务处室已督促各区完成立行立改,并指导有关区水务局进一步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同时加强市级层面数据审核。四是对海淀区、房山区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在水务系统统计业务工作培训会上通报发现问题,监督指导区级水务部门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利用远传感知数据加强对人工填报数据的对比审核,规范数据修订流程,做好统计资料档案管理,持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五是进一步强调统计系统账号管理和使用权限问题,加强数据安全风险意识教育。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以此次统计督察为起点,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以提高水务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巩固深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效,进一步提升水务统计工作水平和效能,为实现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的水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一)持续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落实好《防范和惩治水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要求,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引导广大水务干部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大危害性,进一步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水务统计生态环境,持续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维护统计工作权威性。

(二)持续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做好水务统计工作。

严格水务统计调查项目和制度的报批(备案)程序,严格按照批准(备案)的水务统计调查制度实施,以流程管理为关键持之以恒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全过程统计数据审核校验,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数据采集、处理、分析能力,加强统计数据、统计资料发布和管理,充分发挥数据价值。

(三)持续推进水务统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以水务统计管理系统为信息化手段,对水资源“取供用排”全过程开展调查,加强各业务环节间数据协同分析;基于智慧水务建设,不断推进感知数据汇聚,探索建立人工填报与自动感知数据有效衔接路径;充分利用大数据挖掘、多维分析、可视化报表等技术,盘活数据资源,形成领导驾驶舱,服务管理支撑决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电话:010-55522891

邮箱:liping@swj.beijing.gov.cn

北京市水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