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02000
1.检查单:水务019-节水检查单(正式)
2.检查模块:建设项目节水设施
3.检查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1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建设情况
4.检查内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1.1依据条款:
第五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