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23600
检查单:
水务016-质量检查单(施工单位)
水务016-3-质量检查单(施工单位质量事故处理及工程验收)
2.检查模块:质量事故处理
3.检查项:质量事故处理-1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
4.检查内容:质量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等判定是否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2)依据条款:
第二条第二款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第十四条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
二、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三、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四、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
五、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提交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