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6 检查标准

日期:2022-05-06 10:26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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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25600

1.检查单:

水务014-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

水务014-1-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

2.检查模块:工程质量保证

3.检查项:工程质量保证-6 建设单位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水务设施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

4.检查内容: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水务设施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行为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2依据条款: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