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3检查标准

日期:2022-05-06 10:21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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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25000

1.检查单:水务014-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

水务014-4-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工程验收)

2.检查模块:工程验收

3.检查项:工程验收-3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将验收不合格的水利工程擅自交付使用

4.检查内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将验收不合格的水利工程擅自交付使用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发布,2017年第三次修正)

5.1.1依据条款: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5.2依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2.1依据条款:第十六条第三款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