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测专业技术工作-1检查标准

日期:2022-01-18 09:42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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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22100

1.检查单:水务018-质量检查单(检测单位);

水务018-2-质量检查单(检测单位行为)

2.检查模块:质量检测专业技术工作

3.检查项:质量检测专业技术工作-1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

4.检查内容:位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

5.检查标准:

5.1 依据名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19年5月10日修订版)

5.1.1依据条款:

第十九条 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单位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七条 检测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